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经过各单位申报、现场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现认定瓯海区瓯中幼儿园、瓯海区瞿溪雄河幼儿园等两所幼儿园为三级幼儿园。
希望以上两所幼儿园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园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园务管理,不断提高保教水平,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