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对《2022年瓯海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简称为《工作要点》。
一、制定《工作要点》的依据
制定该要点主要依据是《“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行政机关、场馆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零碳”公共机构管理与评价规范》、《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价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等浙江省地方标准、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等文件。
二、《工作要点》的主要指标
1、2022年度全区各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分别下降1%、1.2%、1.4%(同2020年底数据作比较)
2、到2022年底前,我区实时能耗监测系统接入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打通与省局节能“一张网”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数据纵向上传。
3、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能效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推动既有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大力推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进行绿色改造,2022年我区启动实施行政中心合同能源托管项目。
4、2022年全区80%以上的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5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完成“无废机关”分配的指标任务。
5、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推进已建成的节水型公共机构复核工作,确保2022年区级机关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覆盖率达到100%,事业单位达到60%以上。
6、按计划开展对全区公共机构制止餐饮浪费、垃圾分类、“光瓶行动”和限塑等工作的联合明察暗访,通报结果并纳入年终考核。
7、开展公共机构绿色食堂评价。
三、解读机关
《工作要点》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布施行,并予以解读。联系人: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节能与公车管理科 张蓓雷,电话:0577-8851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