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有害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2 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有害垃圾管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规范我区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促进全链条闭环式体系形成。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有害垃圾概念范畴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具体包含《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类有害垃圾品种。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二、工作流程
(一)定时定点收集
1.每月固定收运时间为每月1-15日。
2.由各镇街确定定时定点收集路线,安排专人专车收集。收集过程中必须检查有害垃圾容器内的投放情况,非有害垃圾不予收集,筛分出非有害垃圾。对筛分后的有害垃圾进行称重计量,分类归置在车辆内对应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
3.各镇街要分别对收集到的有害垃圾及筛分出的非有害垃圾量进行登记,填写《瓯海区有害垃圾收集登记表》(附件3)和《瓯海区有害垃圾移交单 I (投放点至收运车)》(附件4),填写完成后需与投放点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属地镇街、收运企业、小区(单位)各留存一份。
4.收运企业必须先对收集的有害垃圾进行预分类,再驳运至相应的有害垃圾收集站(暂存站),移交给有害垃圾收集站管理人员后签字确认。
5.有害垃圾收集站(暂存站)的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收集的有害垃圾是否存在非有害垃圾,对非有害垃圾不予入库,筛分出非有害垃圾。同时按照要求分类封装打包(不同垃圾类型打包方式不同)。封装打包好的有害垃圾按照废物名称填写危险废物标签,在废物的包装表面明显处张贴危险废物标签,称重后入库存放。
6.有害垃圾移交时,有害垃圾收集站(暂存站)的管理人员和收运人要填写登记《瓯海区有害垃圾移交单 II (收运车至临时收集站)》(附件5),填写完成后双方签字确认,各镇街、收运企业、有害垃圾收集站(暂存站)各留存一份。
7.各站内有害垃圾存放数量不超过额定容量的50%,由各镇街联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清运至瓯海区有害垃圾集中站,同步做好《瓯海区有害垃圾移交单III(暂存点至瓯海有害垃圾集中点)》(附件6)登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有害垃圾运输至终端处置并与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签订有害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的服务合同,统一运至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落实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预约上门收集
1.如有害垃圾收集量较多,小区或单位可联系镇街预约上门收运。
2.各镇街确定收集时间与收集路线后,由收运企业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投放点进行有害垃圾收集。
3.预约时间不受定时定点收集时间限制。
三、职责分工
(一)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建立有害垃圾前端收运各环节之间的协同机制,督促镇街开展有害垃圾前端收集及筛选分类工作,如有害垃圾投放点的规范设置及管理等,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考核机制。负责有害垃圾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居民有害垃圾分类知晓率,逐步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指导居民正确区分有害垃圾,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将分类后的垃圾投放到相应分类收集容器中,提高投放正确率。
(二)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
负责对有害垃圾收运作业、有害垃圾收集站(暂存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包括收运作业规范执行情况、有害垃圾收运量、有害垃圾管理站内是否存在非有害垃圾混入情况等,督查形式为随机抽查,督查结果每月进行通报;负责全区每月有害垃圾收集量汇总工作;负责落实具有运输、处理资质的企业对入库的有害垃圾进行规范处理。
(三)瓯海区生态环境分局职责
负责指导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从各集中站点转运至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各镇街职责
负责有害垃圾收集站的选址、建设、改造提升及修缮等工作,有害垃圾收集站(暂存站)要符合空间封闭、防雨防晒、防渗防滑的建设要求;负责对辖区有害垃圾收集站(暂存站)实行专人管理,并做好相关出入库登记工作,禁止其他类型的生活垃圾入库放置,严禁混收混放。按照规定对入库的有害垃圾封装打包,处置前驳运至指定集中点。于每月1日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上月有害垃圾月入库量填报表(附件2)。
(五)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职责
负责有害垃圾收集专用车辆的配置,包括车辆购置、维修、年审等工作,专用车辆要按照规范喷涂有害垃圾分类标识,同时在车内放置四个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分别放置废电池类有害垃圾、废灯管灯泡类有害垃圾、家用化学品类有害垃圾、其他类有害垃圾),并在投放容器上做好标识。负责对收集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登记,将有害垃圾预分类后驳运至有害垃圾收集站(暂存站),同时做好相关的移交登记工作,于每月1日向属地镇街报送上月有害垃扱月收集量填报表(附件1)。
附件:
1.有害垃圾月收集量填报表
2.有害垃圾月入库量填报表
3.瓯海区有害垃圾收集登记表
4.瓯海区有害垃圾移交单 I (投放点至收运车)
5.瓯海区有害垃扱移交单 II(收运车至暂存站)
6. 瓯海区有害垃圾移交单III(暂存站至瓯海有害垃圾集中点)
附件1
有害垃圾月收运量( 月1日- 月 日 )
序号 | 镇街 | 有害垃圾收运总量(kg) | 废电池类 (kg) | 废灯管灯泡类(kg) | 家用化学品类(kg) | 其他类(kg) | 筛选的非有害垃圾(kg) |
1 | 景山街道 | ||||||
2 | 新桥街道 | ||||||
3 | 娄桥街道 | ||||||
4 | 潘桥街道 | ||||||
5 | 梧田街道 | ||||||
6 | 南白象街道 | ||||||
7 | 郭溪街道 | ||||||
8 | 瞿溪街道 | ||||||
9 | 三垟街道 | ||||||
10 | 茶山街道 | ||||||
11 | 丽岙街道 | ||||||
12 | 仙岩街道 | ||||||
13 | 泽雅镇 |
附件2
有害垃圾月入库量( 月1日- 月 日 )
序号 | 有害垃圾暂存点 | 有害垃圾收运总量(kg) | 废电池类 (kg) | 废灯管灯泡类(kg) | 家用化学品类(kg) | 其他类(kg) | 筛选的非有害垃圾(kg)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合计 |
附件3
瓯海区有害垃圾收集登记表
镇街: 收集时间: 填单人:
序号 | 投放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 方 式 | 联系 电 话 | 预估有害垃圾重 量 | 实际有害垃圾重 量 | 联系人签字 确认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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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13 | |||||||
备注:1、投放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预估有害垃圾重量由镇街环卫所填写,交由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依照收集路线从上往下依次填写;2、实际有害垃圾重量在称重完成后由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填写,并由联系人签字确认;3、填单人为镇街环卫所填表人、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收集人员 |
附件4
瓯海区有害垃圾移交单I (投放点至收运车)
(样式参照)
联单编号:
所属镇街: | |
收集人: | 联系方式: |
接收人: | 联系方式: |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 |
重量:废电池类: 公斤,废灯管灯泡类: 公斤 家用化学品类: 公斤,其他类: 公斤 合计: 公斤 | |
上述信息已确认无误 小区、单位签字: 收集单位签字: |
一式三份 镇街、收运单位、小区各留存一份
附件5
瓯海区有害垃圾移交单II (收运车至暂存站)
(样式参照)
联单编号:
所属镇街: | |
收集人: | 联系方式: |
接收人: | 联系方式: |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 |
重量:废电池类: 公斤,废灯管灯泡类: 公斤 家用化学品类: 公斤,其他类: 公斤 合计: 公斤 | |
上述信息已确认无误 暂存点签字: 收集单位签字: |
一式三份 镇街、收运单位、暂存站各留存一份
附件6
瓯海区有害垃圾移交单III(暂存站至瓯海
有害垃圾集中点)
(样式参照)
联单编号:
所属镇街: | |
收集人: | 联系方式: |
接收人: | 联系方式: |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 |
重量:废电池类: 公斤,废灯管灯泡类: 公斤 家用化学品类: 公斤,其他类: 公斤 合计: 公斤 | |
上述信息已确认无误 收运人签字: 暂存点签字: |
一式三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镇街、暂存站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