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6 17:21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现将《2022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活动组织和选拔推荐工作。

附件:

1. 2022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活动方案

2. 温瓯教体〔2022〕31号 附件2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名表.docx

3. 温瓯教体〔2022〕31号 附件3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汇总表.docx

4. 温瓯教体〔2022〕31号 附件4 温州市第三十四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报名表(1).xlsx

5. 温瓯教体〔2022〕31号 附件5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名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喜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热情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新征程新成就,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持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活动主题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民族魂·中国梦”主题,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相统一,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求真、向善、尚美的校园文化,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培养我区中小学生(幼儿)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三、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美育成果展示、微电影创作等四大类。

(一) 艺术表演类

1. 声乐节目

独唱:不超过3人,演唱一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钢琴伴奏(必须本校师生);

小合唱或者表演唱:不超过15人(含伴奏),演唱一首歌曲,不设指挥,不得伴舞,一律钢琴伴奏(表演唱除外),无扩音设备,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合唱:合唱队员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伴奏、指挥必须为本校师生),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如有外国作品,需提交中文翻译电子稿,注重作品思想性),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

2. 器乐节目

独奏:不超过3人,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小合奏:不超过12人,演奏一首曲目,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管弦乐合奏: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要求本校师生),演奏一首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3. 舞蹈节目

独舞:不超过3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群舞: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 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4—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 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4—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须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稿。

特别提醒:以上各项节目(朗诵节目除外)鼓励本校师生(在编在籍)原创参赛作品,原创作品需提供创作说明并出具学校证明,评审时将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外聘人员原创或改编的参赛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二) 艺术作品类

1. 绘画:小学、初中分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动漫、综合材料绘画等,高中组为现场素描。绘画作品要求构思、技巧上有所创新。统一命题,比赛时间3小时。

2. 书法:硬笔和毛笔均可参赛,书体不限。统一命题,比赛时间2小时。

3. 篆刻:刻印章一方,规格不限。统一命题,比赛时间2小时。

4. 设计:围绕主题(主题比赛时下发),在封面设计、邮票设计、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中任选一种形式,手绘完成。统一命题,比赛时间2小时。

5. 摄影:围绕主题,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最终选取3张作品参评。统一命题,比赛时间2小时。

6. 剪纸:围绕主题,现场比赛,时间3小时。

7. 立体造型:围绕主题,现场比赛,时间3小时,作品底座规格不超过80cm×80cm。

(三) 美育成果展示类

此项目坚持普及性、群体性原则,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体现校本化、生本化、常态化的学校美育教育成果。

1. 班级综合才艺展示:含班级合唱(如班歌、校歌)、班级合奏、班级集体舞、班级课本剧、班级群诵等,参加学生(不低于本班人数的98%)必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伴奏或指挥必须为本校师生。

特别提醒:艺术特长班、艺术课程选修班学生、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类学生不参加此项评比活动。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

2. 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评选,展现师生参与校园空间艺术设计能力和水平。展示内容应由学生日常美术作业、校级艺术节优秀学生作品等元素组成,作品需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生本文化,营造环境育人、以美化人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参赛设计项目要求提交已竣工的原创单体类实景视频及图文。设计类型如下:

(1) 室内设计类。如:学习空间、廊道、展陈空间、功能室、活动场馆空间等。

(2) 景观设计类。如:校园小景观、室外展示区等。

(3) 艺术装置类。如:空间再造装置、作品展示装置、特色资源植入装置。

特别提醒:视觉空间设计作品必须是学校师生自行设计并布置,自行拍摄、自主配音、体现节能环保理念的艺术创意作品。

(四) 微电影创作类

1. 本次微电影创作大赛分设校园生活类、社会民生类两个主题。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童趣和青春气息,能够展现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体现当代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时代的思想情怀。作品题材不限,各类联欢晚会、运动会等全程摄录,MTV、新闻播报、朗诵和由照片做成的电子杂志等视频均视为无效作品。

2.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由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独立完成撰稿、拍摄、配音和剪辑成片。

3. 团队作品演职人员最多10人,指导师最多3人,同一名参赛者只能参与一件作品的创作。为营造公平的大赛环境,社会影视相关团体或个人不得参与剧本撰写、摄影摄像、后期剪辑、特效处理等,一旦发现取消作品参赛资格;片中涉及的成人角色可由教师或家长饰演,并在填写报名表时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成人),成人演职人员不参与评比。

4. 片子中要出现影片名称、学校名称和演职人员名单等信息,且必须与报名表保持一致,具体显现顺序、位置不限。

5. 相关具体报名参赛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2022年微电影大赛参赛页面。

四、承办(协办)单位

1. 独唱、独奏、独舞、器乐合奏: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

2. 合唱、朗诵: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3. 群舞、戏剧(含戏曲):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

4. 绘画、剪纸: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

5. 书法、篆刻:瓯海区实验中学

6. 摄影、设计、立体造型: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景山校区

7. 美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1) 班级综合才艺表演:瓯海区教育局体卫艺科

(2) 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瓯海区教育局体卫艺科

8. 微电影创作比赛: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五、参加对象及分组

(一) 中小学艺术节各项目参加对象为全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比赛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

1.  小学组表演类集体项目分A组(18个班级及以上)、B组(18个班级以下及新居民子女学校)。

2.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中职生个人比赛项目由景山校区牵头组织评比,区级获奖名额由组委会指定;集体项目参加区级中学组比赛。

(二) 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由校领导牵头、本校艺术教师负责设计创作的作品。

六、名额分配

1. 独唱、独舞、独奏、 绘画、书法、篆刻、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摄影10个项目,小学18个班级以下(含新居民子女学校)每项不超过1名、18-35个班级(不含新居民子女学校)每项不超过2名、36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名;初中24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个名额,24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2个名额;书法项目不分高、低段,分硬笔、软笔,具体报哪个类别由学校确定。

2. 合唱、合奏、群舞、戏剧(含戏曲)、朗诵5个项目,各小学、初中、职中每项不超过1个名额;幼儿园只参加群舞一项,各园不超过1个名额,以视频方式海选后进入决赛。

3. 班级综合才艺展示、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项目,小学18个班级以下(含新居民子女学校)每项不超过1个、18-35个班级(不含新居民子女学校)每项不超过2个、36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个;初中24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个名额,24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2个名额。

4. 微电影创作类不限名额,历年已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5. 省一等奖及以上级别获奖和特色项目学校可增加一个名额。

个人比赛项目各校均需在校级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区级比赛,未经校级选拔直接上报的,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况取消参赛资格。对弃赛名额,组委会将予以统筹安排。

七、报送要求

1. 所有比赛项目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如发现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2. 美育成果展示类项目

(1) 学生综合才艺展示采用上传视频方式报送。视频内容必须是2022年录制,使用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评选资格。视频内容中打入节目名称,但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联系人:陈赛艳0577-88585665。

(2) 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采用U盘同时附校园创意视觉空间设计报名表(纸质稿)一份形式报送。U盘内建文件夹以县市区、学校全称、作者姓名为文件名命名。文件夹内含设计项目的实景介绍拍摄、现场实景图片、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名表(电子稿)一份。视频介绍需含有片头(项目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视频格式为MP4、画面大小为1920×1080,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以拍摄项目实景并结合项目解说为主。参赛项目实景照片提供各角度高清照片5张,图片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5M/张,必须注明学校及项目名称。校园创意视觉空间设计报名表(纸质稿)须由校长签名和学校盖章后方予以认可。

各校按分配名额,填写汇总表,集中作品后统一报送。

快递地址:瓯海区教育局(古岸路381号),联系人:陈赛艳0577-88585665。

(3) 微电影视频采用MP4、MPG、WMV等视频常用格式,清晰度不低于1280×720,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同期声或配音声音清晰、流畅,如有英文或方言需配上字幕。单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片头第一帧到片尾上字幕前一帧)。

请于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登陆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相关页面,根据上传说明在线上传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稿和盖章版扫描件(见附件),学校名称需与公章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联系人:郑老师,咨询电话:88609881,邮箱:191870856@qq.com,钉钉咨询群:31438515。

(4)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班级综合才艺展示、校园视觉空间设计项目今年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5) 已经参加过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的各类节目(作品),今年不能继续参加比赛;推荐参加2022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的节目(作品)均从今年比赛的优秀节目中推选。

(6) 各学校各活动项目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

八、报送时间

(一) 艺术作品类:各校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8日。

(二) 艺术表演类:各校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7日(集体性项目舞蹈、朗诵、戏剧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8日)。

(三) 美育成果展示活动类:各校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8日。

(四) 微电影:请于3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和盖章版扫描件(见附件),学校名称需与公章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联系人:陈赛艳,邮箱:602064344@qq.com。作品按报送要求上报。

九、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 优秀组织奖

1. 领导重视,组织有序,面向全体,发动到位。

2. 参赛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质量较高。

3. 作品(节目)报送及时,准确无误。

4. 学生精神面貌良好,文明参赛。

(二) 优秀承办奖

1. 承办工作有方案、有专班、有保障。

2. 组织规范有序,圆满完成任务。

(三) 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原则上,3人以内(含3人)的项目总获奖比例为选送节目(作品)的60—70%。其中一等奖占获奖节目(作品)的15%,二等奖占获奖节目(作品)的30%,三等奖占获奖节目(作品)的55%。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占本项目选送项目(作品)总数的20%、35%、45%。

(四) 指导师奖

1. 本届中小学艺术节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获得优秀指导师称号;

2. 公布结果时,所有获奖节目(作品)将注明指导师姓名,各校务必在报送表中如实填写;

3. 除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美育成果展示活动项目(4人及以上)、微电影的指导师可上报1-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4. 合唱类、器乐合奏类节目设立最佳伴奏奖、最佳指挥奖若干名;舞蹈、戏剧类节目设立最佳作品创意奖,以上奖项只颁发给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5. 微电影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参照电影节模式评选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男主、最佳女主、最佳男配、最佳女配、最佳群演、最佳后期制作、最佳剪辑、最佳配乐等若干单项奖。

十、注意事项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活动顺利举办,各校(园)务必要加强审查环节,严把参赛节目(作品)质量关,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报送。报送信息要认真复核校对,确保准确完整,学校名称一律按学校公章使用全称,师生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如有变动必须在赛前3天内最终确认,后续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