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接收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
(二)补贴条件
经人社部门审核成为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为其缴纳人身安全类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见习基地补贴比例为70%,国家级和省级基地留用率达到50%的可提高至80%;人身安全类保险费(含工伤保险)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50元标准。
(四)所需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2.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请名册(附件2)原件一份。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盖章)。4.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清单、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财务记账凭证或者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进账单或补助领款单复印件(盖章)。5.就业见习协议(附件)原件一份。6.保险单复印件(盖章)。7.见习人员指导管理凭证复印件(盖章)。8.见习训练月度考勤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
23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
附件1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见习基地名称 (盖章) |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名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申请项目 | ||||
£见习基本生活补贴 人 元(大写 ); £人身安全类保险费补贴 人 元(大写 ); □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人,共 元(大写 )。 £其他补贴 人 元(大写 )。 合计:共 元(大写 ) | ||||
结果送达 方式 | □自取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 □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 | |||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附件2
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请名册
就业见习基地名称(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码 | 户籍 地址 | 人员类别 | 学历 | 毕业时间 | 见习岗位 | 见习协议 起止日期 | 实际见习 起止日期 | 实际见习月数 | 是否留用 | 联系电话 | 申请见习基本生活补贴金额(单位:元) | 申请保险费补贴金额 (单位:元) | 申请指导管理费用补贴金额 (单位:元) | 申请替他补贴金额(单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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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