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的规定,公布《关于废止部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废止1个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卫发〔2015〕43号),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予以废止。
四、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凡经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施行之日起不得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