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2-55253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2-11-0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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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09 08:54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外事办)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统计数字化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的创新引领作用。根据《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浙统发〔2021〕3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22〕23号)等文件要求和相关精神,打造浙江特色统计治理现代化模式,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全面推开统计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特制订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浙统发〔2021〕3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22〕23号)等文件要求和相关精神。      

三、主要内容和框架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主要明确文件落实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国家统计局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

(二)主要任务。主要明确统计网格管理组织体系、统计网格管理责任体系、统计网格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内容。

(三)实施步骤。主要明确瓯海区开展基层网格智治工作的各项阶段任务以及相关时间要求。

(四)工作要求。主要明确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平稳推进落实等方面内容。

四、主要解决问题

(一)建立统计网格管理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科学划分管理网格。统计网格划分,由区统计局统筹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协同做好基层统计网格智治改革工作,各部门、镇街(开发区)具体实施。一般可根据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情况、行业分布、区域、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对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划分。原则上将行业性质(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相同的数量不超过20家的统计调查对象划分在同一统计网格,统计调查对象较少时,可跨行业建立统计网格。

(二)建立统计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一是区级范围为一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区政府分管统计领导担任,指导全区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区府办联系副主任与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网格长,对统计网格化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抓好工作推进。发改、经信、商务、住建等有关部门及镇街(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二是镇街(开发区)为二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镇街(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由镇街(开发区)统计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网格长,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统计网格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所属统计工作人员为网格员。三是一定数量的企业、村(居)为三级统计网格。网格长原则上由镇街(开发区)统计工作人员担任,选取“四上”企业、村(居)优秀统计员担任副网格长,网格成员为各企业和村(居)统计人员。

(三)优化统计网格管理运行机制

以目标为导向,优化完善“高效集约、智能闭环、层层穿透”的基层统计网格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网格管理常态化运行方案,,发挥统计网格化管理在日常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构建部门统计共治共管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纵向管理一体联动、横向管理相向协同的共治共管统计的运行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统计职责,充实部门统计力量,要履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协同管理统计网格,形成“业务、统计两手抓”的共治共管合力。二是落实统计联动辅导工作制度。各镇街(开发区)网格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镇街(开发区)统计信息中心、各网格员之间的上下联动,做到相关工作信息纳入网格采集,相关问题进入网格流转。区级统计部门和镇街(开发区)统计中心要建立完善联审辅导制度,通过对统计网格及成员单位的走访辅导、定向辅导、培训辅导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辅导活动。三是数字赋能统计网格化管理。用数字化的思维、方式和手段赋能统计网格化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应用服务采购工作,积极融入统计网格智治服务平台,提升统计网格运行效率。同时充分运用网格智治平台,开展统计知识、统计法治等方面的沟通交流。

(四)构建统计网格管理保障体系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开展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以区级政府为主导,镇街(开发区)主抓,企业和村(居)统计网格为主体,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形成统计工作大合力,保障统计网格化常态运行,切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强化部门、镇街(开发区)、企业等主体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落实统计网格运行经费保障。各镇街(开发区)要为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按照实际需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原则上每个统计网格每年应安排10000元作为网格化工作活动经费(按照每个网格员每年500元测算,成员数量较多可以根据要求相应提升活动经费),并评选优秀网格单位进行通报,施行下一年度活动经费上浮20%的奖励。各镇街(开发区)要设置“统计之家”作为网格管理工作的活动场所,供网格运行使用。原则上每个镇街需要有一个“统计之家”,开发区中每个园区需要有一个“统计之家”。有条件的镇街(开发区)设置“统计之家”可采取1+X模式,即有一个镇街(开发区)的“统计之家”,X个第三级网格“统计之家”。建立统计网格员(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由镇街(开发区)负责对统计网格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经区统计局确认,对考核合格者(合格率不低于80%)实行星级评定,并对各星级获得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其中,一星级占60%,奖励1000元/人;二星级占30%,奖励1500元/人;三星级占10%,奖励2000元/人。

五、文件解读单位、解读人

本办法由瓯海区统计局负责解读,联系人:龚克克,联系电话:0577-88507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