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2022-52267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 发布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22-10-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3年室外健身器材更新维护资金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5 17:00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体育局 关于下达亚运会场馆运行等项目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温财教〔2021〕10号)、《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瓯体〔2021〕51号)文件要求,经中心党组研究,拟对以下单位予以室外健身器材更新维护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公示天数从公示之日起5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88535160。

附件:2023年室外健身器材维修补助清单。

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室外健身器材更新维护资金补助清单

 

补助总金额(万元) 

本次下达金额(万元)

分配方式

(百分比)

 (元)

2023年室外健身器材更新维护

新桥街道

4.145

4.145

100%

500000×513÷6179≈41450

景山街道

1.630

1.630

100%

500000×198÷6179≈16300

郭溪街道

6.230

6.230

100%

500000×773÷6179≈62300

丽岙街道

4.435

4.435

100%

500000×549÷6179≈44350

南白象街道

3.075

3.075

100%

500000×379÷6179≈30750

潘桥街道

5.235

5.235

100%

500000×649÷6179≈52350

三垟街道

3.390

3.390

100%

500000×418÷6179≈33900

梧田街道

5.955

5.955

100%

500000×739÷6179≈59550

娄桥街道

3.665

3.665

100%

500000×453÷6179≈36650

仙岩街道

4.360

4.360

100%

500000×540÷6179≈43600

瞿溪街道

3.330

3.330

100%

500000×411÷6179≈33300

茶山街道

3.040

3.040

100%

500000×374÷6179≈30400

泽雅镇

1.510

1.510

100%

500000×183÷6179≈15100

合计

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