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菁思教育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终止办学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等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你们终止办学。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民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