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136/2022-51928
  • 文件编号:温瓯退役军人〔2022〕21号
  •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 发布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2022-10-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拨对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实施“以奖代补”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 10:38 访问次数: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为实现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目标,近期全市开展2022年度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申报复核工作,对我区镇街服务站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评验收,全区13个镇街服务站按照考评标准均已达到90分以上。泽雅镇、三垟街道等街道拟报省级“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郭溪街道梅园村、茶山街道睦州垟村创成省市可参观的亮点服务站。根据《关于“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暨示范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温瓯退役军人〔2020〕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对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实施“以奖代补”项目经费30万元。

该经费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一)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方面,包括服务站、退役军人之家、退役军人学习活动室等场所的设施设备配备、维修改造,以及信息化建设等。(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面,包括法律维权、心理疏导、入户走访等服务。(三)其他方面,除上述支出外,经批准同意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其他支出。各镇街收到以奖代补资后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支出范围、规范使用程序,不得移作他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实施“以奖代补”经费分配表

  瓯海区财政局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实施“以奖代补”经费分配表

单   位

(镇街)省级“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万元)

(村级)省级“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万元)

省市可参观的服务站(万元)

合计(万元)

景山街道

3

3

娄桥街道

1.5(东风村)

1.5

新桥街道

1.5(新桥社区)

1.5

梧田街道

3

3(慈湖社区、

十里河社区)

6

潘桥街道

3

1.5(林桥头社区)

4.5

郭溪街道

3(梅园村)

3

茶山街道

3(睦州垟村)

3

南白象街道

3

1.5(横港头社区)

4.5

三垟街道

3

3

合  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