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136/2022-51870
  • 文件编号:温瓯退役军人〔2022〕12号
  •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 发布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2022-07-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情系优抚•夏送清凉”慰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3 15:53 访问次数: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组织开展“夏送清凉”慰问优抚对象活动是区委、区政府一贯重视和关爱广大优抚对象的一项重要精神抚慰内容,不仅有利于提升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利于在全区营造崇尚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补充兵员、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等优抚对象。

二、物资标准

防暑降温用品标准每位200元,由各镇街自行负责采购和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将“夏送清凉”慰问活动作为区委、区政府关爱广大优抚对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激发广大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关爱功臣的良好氛围。

2.要搞好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特别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发放,防止和克服盲目攀比现象。

3.残疾军人名单参照浙江省优抚服务应用管理平台数据。

4.请各镇街于8月30日前将慰问品发放到每位优抚对象手中。9月10日前将物资签收单、采购发票复印件、慰问活动中的照片、信息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附件:    1、各镇街优抚对象人数及金额分配表

2、物资慰问签收单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各镇街优抚对象人数及金额分配表


参战

三属

带病回乡

复员军人

享受参战

部分烈属

残疾军人

合计(人)

金额(元)

景山街道

8

1

2


4


10

25

5000

新桥街道

5




11


6

22

4400

梧田街道

22

2

14

2

10


21

71

14200

南白象街道

7

2

4

2

11


3

29

5800

瞿溪街道

7

4

10

1

23


6

51

10200

娄桥街道

8

4

11

1

17


7

48

9600

潘桥街道

11

3

9

2

16


14

55

11000

郭溪街道

22

1

11

3


2

15

54

10800

仙岩街道

36

1

8

8



12

65

13000

丽岙街道

35

1

5

7



3

51

10200

泽 雅 镇

12

7

58

5


1

16

99

19800

三垟街道

7


14




5

26

5200

茶山街道

14


22

3

13


4

56

11200

总计

194

26

168

34

105

3

122

652

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