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2022-45584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残疾人福利
  • 发布单位:区残联
  • 成文日期:2022-01-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瓯海区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2-01-05 16:29 访问次数: 来源:区残联

 

瓯海区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学补助申请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辖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家属代理(带本人身份证)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设立依据

《温州市瓯海区扶残助残若干规定》(温瓯政办发[2012]175号)

二十七条、第二十八

四、决定机构

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本辖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包括接受特殊教育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大学生(含成人教育)、研究生及以上。申请人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禁止性要求

无。

、申请材料目录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  瓯海区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学补助申请材料目录

(公共服务基本码:公共服务-20603-000)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套)

复印件

(份/套)

纸质/

电子版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瓯海区贫困残疾人子女或残疾学生学补助申请表

A4纸,加盖镇街残联公章

1

纸质

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非必要(通过大数据共享取得)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困难家庭救助证》(通过大数据共享取得)或《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通过大数据共享取得)

1

纸质

必要

学院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

提交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高一、大一新生需提供本材料

、申请接收

现场受理: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行政审批中心大楼1社会事务类综合受理58号窗口

电话:86098190

十、办理基本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盖章。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当场出具《不予以受理“双告知”通知书》,申请人应补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告知结果,窗口办结。

、办结时限

1、受理时限:随时受理。 

2、承诺办理期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不收费

、结果送达

窗口送达。

、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行政审批中心大楼1社会事务类综合受理58号窗口

2、电话咨询:86098190  

、监督投诉渠道

1、申请人可向12345”政务热线进行投诉。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审批督查科等方式进行投诉。电话投诉:0577-85255270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社会事务类综合受理58号窗口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

电话:8609819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

 瓯海区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