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根据温瓯委法发〔2021〕13号《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瓯科〔2019〕60号)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0件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5件区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4件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的1件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之外,2021年11月30日前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docx
2.废止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docx
3.失效的区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docx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