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村,各部门站所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1〕13号)文件要求,我镇对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镇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本单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泽雅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泽雅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泽雅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清理结果 |
1 | 瓯泽政发〔2012〕180号 | 《关于印发泽雅镇骨灰跟踪管理推进丧事严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保留 |
2 | 瓯泽政发〔2013〕10号 | 《关于泽雅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 保留 |
3 | 瓯泽政发〔2014〕40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镇狩猎活动管理的通知》 | 保留 |
4 | 瓯泽政发〔2016〕40号 | 《关于公布泽雅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保留 |
5 | 瓯泽政发〔2017〕21号 | 《关于印发《泽雅镇工业厂房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保留 |
6 | 瓯泽政发〔2018〕37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泽雅镇社区专职社会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办法》的通知》 | 保留 |
7 | 瓯泽政发〔2018〕43号 | 《关于印发《泽雅镇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保留 |
8 | 瓯泽政发〔2018〕48号 | 《关于公布泽雅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保留 |
9 | 瓯泽政发〔2018〕53号 | 《关于开展“四边”两侧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通告》 | 保留 |
10 | 瓯泽政发〔2019〕2号 | 《关于印发《泽雅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的通知》 | 保留 |
11 | 瓯泽政发〔2019〕31号 | 《泽雅镇招商引税工作引荐专项奖励办法》 | 保留 |
12 | 瓯泽政发〔2019〕32号 | 《关于公布泽雅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保留 |
13 | 瓯泽政发〔2012〕175号 | 《关于鼓励举报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奖励制度的通知》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