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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2/2021-42558
  • 文件编号:温环瓯〔2021〕43号
  • 主题分类:环境执法
  • 发布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21-09-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将绿色街镇、绿色零污染村试点和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列入2021年镇街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的通知(温环瓯〔2021〕43 号)

发布日期:2021-09-07 10:28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今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示范点培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2021年度瓯海区美丽温州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工作责任书》的重要考核内容。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示范点培育、碳达峰碳中和及2021年度美丽瓯海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将绿色街镇、绿色零污染村试点和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列入2021年镇街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望各镇街予以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