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从教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15:05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推进我区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现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德专题教育,守牢师德底线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要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强化法治教育、纪律规范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精神追求,自觉规范从教行为,坚决筑牢师德底线。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场合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通过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文化,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组织、参与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不准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虐待、猥亵、伤害学生;不准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利用家长资源牟取私利,不得利用对学生的影响从事推销商品、服务等营利性活动;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于开学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并签订承诺书。

二、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于9月15日前开展全面自查检查,不遗漏一所学校,不遗漏一位教职员工。专项检查要敢于动真格,抓住“典型”,保持对违规行为顶格处罚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要重拳出击,迅速处理。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开展抽查,一查有无教育到位,二查有无彻底排摸,三查有无严肃处理。对问题多发、整治不力学校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强化负面案例警示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师德警示宣教工程”要求,把警示教育作为师德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每所校园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特别要用好本校园查实的教师身边典型案例,编制负面清单,教育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引导教师讲政治规矩,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

四、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宣传我区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用身边的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

各中小学、幼儿园须于9月3日前通过瓯海教育智慧云平台上报汇总报送学习《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和签订承诺书情况。9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瓯海教育智慧云平台上报师德师风专项检查情况。对查实的在校园内从事宗教或传教活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等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查实案例涉及的教师须及时、全部输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联系人: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孙苗苗。

附件: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承诺书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郑重承诺: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教职员工和学校(园)各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

校(签章):

                        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