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1〕13号)文件要求,对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5件,废止的文件2件,已失效的文件3件,需要修改的文件0件。清理结果已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我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 文号 | 清理结果 | |
1 | 温瓯发改〔2017〕90号 | 关于公布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保留 |
2 | 温瓯发改〔2019〕24号 |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保留 |
3 | 温瓯发改〔2019〕70号 | 关于公布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保留 |
4 | 温瓯发改〔2020〕86号 |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 保留 |
5 | 温瓯发改〔2020〕119号 | 区发改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瓯海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保留 |
6 | 温瓯发改〔2013〕145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 废止 |
7 | 温瓯发改〔2019〕69号 |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 废止 |
8 | 瓯援办〔2018〕5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地区建档立卡人员来瓯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失效 |
9 | 温瓯发改〔2020〕4号 | 关于转发《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非居民用水用气用电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 失效 |
10 | 温瓯发改〔2020〕101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