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136/2021-41330
  • 文件编号:温瓯退役军人〔2021〕32号
  •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 发布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2021-07-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拨2021年度第四批抚恤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7 08:48 访问次数: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和老党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51号文件精神及区本级有关优抚补助经费安排,经研究,决定下拨资金97万元。主要用于“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两参”人员、部分烈士子女、部分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等各种抚恤支出。具体资金分配明细见附件。

请各镇街道按时间节点及时做好优抚资金每月的发放,并发文造册做好归档,区局将联合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合理使用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附件:1、2021年度第四批优抚补助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度第四批优抚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金额(元)

景山街道

17000

新桥街道

13000

娄桥街道

74000

潘桥街道

88000

梧田街道

88000

南白象街道

39000

郭溪街道

89000

丽岙街道

89000

仙岩街道

98000

泽雅镇

270000

茶山街道

69000

三垟街道

36000

总   计

9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