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和老党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51号文件精神及区本级有关优抚补助经费安排,经研究,决定下拨资金97万元。主要用于“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两参”人员、部分烈士子女、部分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等各种抚恤支出。具体资金分配明细见附件。
请各镇街道按时间节点及时做好优抚资金每月的发放,并发文造册做好归档,区局将联合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合理使用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附件:1、2021年度第四批优抚补助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度第四批优抚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 金额(元) |
景山街道 | 17000 |
新桥街道 | 13000 |
娄桥街道 | 74000 |
潘桥街道 | 88000 |
梧田街道 | 88000 |
南白象街道 | 39000 |
郭溪街道 | 89000 |
丽岙街道 | 89000 |
仙岩街道 | 98000 |
泽雅镇 | 270000 |
茶山街道 | 69000 |
三垟街道 | 36000 |
总 计 | 9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