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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全力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迎评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27 18:10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幼儿园、局相关科室(中心):

为更好地迎接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督导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紧紧围绕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目标任务

2021年通过浙江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评估,2022年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评估。

三、实施步骤

(一) 补齐短板(2021年9月评估前)

1. 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局相关科室(中心)、各幼儿园对照评估操作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狠下决心,精准发力,按照“一园一策、一项一策”原则,制定补“短板”措施。特别是民办幼儿园要补上园舍条件、教职工福利待遇不足这一“短板”。

2. 倒排时间,落实责任。教育局全体人员要按照联乡安排,定期到幼儿园指导创建工作。各幼儿园要落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倒排时间,补齐“短板”。要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加大幼儿园文化建设和特色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3. 督导跟进,督促整改。教育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幼儿园创建工作进行督导,督促整改,推进创建工作。教育督导中心组织幼儿园专兼职责任督学,对挂牌幼儿园开展创建督查,要紧盯“短板”督促整改。

(二) 评估申报(2021年4月30日前)

1. 评估申报。2021年4月30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提交申请报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核准通过后,5月底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评估申请。

2. 完善佐证资料。由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中心)密切配合,完善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对各类文件、计划、方案、总结、表册等资料查漏补缺,并装盒、归档。

(三) 现场评估(2021年9月)

精心安排,以更高、更优水平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现场督导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 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是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迎评”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全面形成“迎评”浓厚氛围。

(二) 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朝辉

副组长:李玉宇 林友谊 吴宏晔  林文杰  林  婷  潘时晖

成  员:陈  适 谢建成 姜清燎  陈建平  黄家骞  王  建

黄仁孟 邹  毅 苏  锋  付学献  胡建光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主要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1. 普及质量组

组    长:林友谊

副 组 长:陈建平 黄家骞 邹  毅

责任科室:学前教育科、民办教育科、教育基建中心

重 难 点:一是继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按照“建、转、并、撤”的办法,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在50%以上;二是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县域内每所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三是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2. 经费保障组

组    长:林友谊

副 组 长:姜清燎 邹  毅 胡建光

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教育基建中心、教育装备中心

重 难 点:一是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二是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不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三是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大于等于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44平方米”3项指标,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全部达标,2017年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要尽快有计划通过改扩建或者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

3. 师资队伍组

组    长:吴宏晔

副 组 长:谢建成 姜清燎 黄家骞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民办教育科

重 难 点:一是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专任教师持证率100%;二是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三是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民办园教师最低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依法依规足额足项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评估申报组

组    长:林文杰

副 组 长:苏  锋

责任科室: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重    点:一是起草评估申报报告;二是指导、协调、收集、整理、汇总评估佐证材料,装盒归档;三是与省市教育督导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评估准备工作。

5. 宣传接待组

组    长:林友谊

副 组 长:陈  适 苏  锋

责任科室:办公室、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重    点:做好督导评估会务接待与宣传报道。

(三) 明确创建职责。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科室负责人、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幼儿园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关乎我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大事抓实抓好,制定“迎评”冲刺方案,狠下决心,重点攻关,确保现场评估前补齐“短板”。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对“迎评”的督促指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 加强信息沟通。各责任科室和幼儿园要按照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联系,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附件

1. 温瓯教督〔2021〕81号 附件1 瓯海区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评估工作安排表.doc

2. 温瓯教督〔2021〕81号 附件2 瓯海区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评估指标分解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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