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包干部门、属地镇街:
根据区工作专班要求,组织开展4月份“美丽示范道路”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从4月19日至4月30日。
二、考核对象
瓯海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的25条道路。半塘街(上河乡路至吹台中路)、平天路(娄东大街至水杉路)、广化南路(景山隧道至商汇路)、上河乡路(娄东大街至康健路)、温瞿路(翠微大道至温瞿西路)、六虹桥路(宁波路至东向鹿城交界)、通景路(泽雅大道至西雁景区)、石根山路(泽雅大道至古道路)、瓯海大道(郭泽段)、温瞿西路至鹿城交界、泽雅大道(瓯海大道至温源线)、雪山路(将军桥至雪山脚)、兴海路(勤奋路至西向鹿城交界处)、西山东路(雪山路至广化南路)、过境公路(广化南路至勤奋河)、振瓯路(过境路至北向鹿城交界处)、西山南路(西山东路至鹿城界)、翠微大道(六虹桥路至景山隧道)、西山西路 (广化南路至翠微大道)、站前路(六虹桥路至西山西路)、金虹东街(六虹桥路至金蟾大道)、牛山路(高翔路至牛山南路)、高翔路(六虹桥路至瓯海大道)、金虹西街(六虹桥路至金蟾大道)、国鼎路(上河乡路至西山西路)、金蟾大道(国鼎路至西山南路)。
三、考核内容
考核路面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包括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秩序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环卫保洁管理等内容,重点突出本月整治活动成果的考评。加分项目考核以包干部门单位申报内容为基础,以实地核查为主,每月25日前申报当月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四、 考核依据
1.《瓯海区“美丽示范道路”创建工作方案》(附件1、附件2)
2.《关于开展“美丽示范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周活动的通知》
五、 考核方式
为了推进美丽示范道路创建工作常态化,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各创建主体单位工作成果,从本月开始,考核采取在考核时间段由牵头单位随机检查、动态掌握数据,不采取定路线定时间实地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考核结果将于下月初以考核点位问题分析表的形式反馈给各创建主体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四月份美丽示范道路实地考核细则
类型 | 序号 | 分值 |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
路面考核基本分(100分) | 1 | 限扣 6分 | 整体保洁情况:道路(人行道)路面、附属设施(路肩、路基、绿化隔离带)出现各类垃圾保洁不到位、积水、杂物乱堆乱放、卫生死角等,或城市家具(各类设施)上出现明显积灰等现象,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2 | 限扣 6分 | 绿化:绿地内出现占绿、毁绿、缺株、死株、枯株、截干、黄土裸露、杂草丛生、修剪不及时、补植不规范、明显病虫害、设施受损、枯枝败叶、明显灰尘等现象,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3 | 限扣 6分 | 城市家具(各类设施):环卫设施(含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公厕等)和公共设施(含临街杆线、井盖、雨水箅子、邮政信箱、电话书报亭等)出现缺失、破损、废弃未及时清理等现象,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4 | 限扣 6分 | 路面:道路路面(包括路缘石)、人行道(包括侧石)出现破损、隆起、塌陷、被占用、非施工路障,路灯出现破损、缺失等现象,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5 | 限扣 6分 | 沿街商铺:店铺出现出店经营、占道作业、货物占道堆放等,沿街店铺装修出现擅自占道施工、物料堆放等,沿街出现流动摊贩等现象,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6 | 限扣 6分 | 临街市容:沿街及支路(巷)接口处建(构)筑物外墙、玻璃幕墙、工地围档围墙、店铺卷拉门等出现乱张贴、乱涂写、乱张挂,户外广告、标识标牌、招牌、电子显示牌出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未修复等现象,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7 | 限扣 6分 | 沿街建筑:道路两侧建筑物阳台外、窗外、平台、屋顶、外走廊,有垃圾、杂物或吊挂有碍市容、危及安全的物品,有违法搭建的附属设施等现象,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8 | 限扣 6分 | 管线:沿路空中管线未归拢收集、垂落、断线、横跨道路、飞线私拉等现象,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9 | 限扣 6分 | 停车:沿路出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未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公共车位加装地锁自用等现象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10 | 限扣 6分 | 其他:其他影响整体规范、干净、整洁等现象的,情节轻微的扣1分,情况较重的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6分。 | |
备注 |
附件2:
瓯海区“美丽示范道路”加减分项目评分表
项目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要点 | 考核 方式 | 得 分 | 考核 记录 |
加分项目(40分) | 1、空中管线整治。 | 限加10分 | 每完成一条道路空中管线整治计划的,加10分。 | 实地查看 | ||
2、工地管理。 | 限加10分 | 每达到一个文明施工规范要求工地的,加5分。 | 实地验收 | |||
3、建筑外立面整治。 | 限加5分 | 每完成一个外立面问题整改(拆除防盗窗、窗台护栏、遮阳棚)的,加0.2分。 | 根据前后对比照片实地查看 | |||
4、户外广告、招牌整治 | 限加10分 | 每拆除或整治一处户外广告的,加5分;每拆除或整治一处招牌的,加2分 | 根据前后对比照片实地查看 | |||
5、沿路违法建(构)筑物治理。 | 限加10分 | 每完成一处违建处置的,加5分。 | 根据前后对比照片实地查看 | |||
6、景观人文要素建设。 | 限加20分 | 每增设一个体现艺术、景观、人文内涵的街景小品、附着物、组合物或其他载体的构造物或设施,营造浓厚的公益广告宣传氛围的,加10分。 | 查看设计方案、实地查看 | |||
7、公厕指示牌设置 | 限加3分 | 每达到每隔500米设有1处公厕指示牌标准的,加1分。 | 实地查看 | |||
加分项目 (40分) | 8、建筑垃圾处理 | 限加10分 | 每处置或清理一处建筑垃圾的,加5分 | 根据前后对比照片实地查看 | ||
9、市容乱点整治 | 限加10分 | 每整治一处马路市场或完成一拆迁地块拆后利用的,加10分 | 根据前后对比照片实地查看 | |||
最美、最差道路 | 被评为上期最美道路的本月加5分,被评上期最差道路的本月扣5分。 |
备注:1、加分项目只计一次考核得分,不得重复计分,但可在任一月度考核中申报;2、加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现场照片为佐证材料;
3、加分累计不超过40分
附件3:
美丽示范道路创建工作加分项目申报表
道路名称 | 包干单位 | |||
所属街镇 | 申报时间 | |||
加分项目名称 | ||||
情况介绍(300字以内) | ||||
创建前后对比照片(2-4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