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1-38223
  • 文件编号:温瓯政发〔2021〕39号
  • 主题分类:规划计划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1-03-3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瓯海区茶山街道城中村改造(茶山村、后村村、河头村、洪殿村、罗丰村、罗胜村、舜岙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08:39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外事办)

因公共利益建设,需对瓯海区茶山街道城中村改造(茶山村、后村村、河头村、洪殿村、罗丰村、罗胜村、舜岙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经审查,该房屋征收行为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根据瓯海区茶山街道城中村改造(茶山村、后村村、河头村、洪殿村、罗丰村、罗胜村、舜岙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征收红线图和该地块房屋实际状况,现将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具体以瓯海区茶山街道城中村改造(茶山村、后村村、河头村、洪殿村、罗丰村、罗胜村、舜岙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

集体土地上房屋除外。

二、暂停实施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3月17日,房屋征收范围内暂停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茶山街道城中村改造(茶山村、后村村、河头村、洪殿村、罗丰村、罗胜村、舜岙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红线图.pdf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