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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瓯海区美丽乡村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10:2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泽雅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瓯海区美丽乡村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瓯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瓯海区美丽乡村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1〕3号)、《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六清”行动和深化“两最”评选的通知》(温村整建办〔2020〕4号)和《2021年美丽瓯海全域行动暨“迎亚运、优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瓯委办发〔2021〕7号)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创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三清三整三提升”常态化开展、规范化实施,持续开展“两最”评选,全力抓好长效管理美化乡村,促进乡村美丽宜居,全年计划创建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40个。

二、创建内容

紧盯村内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广场、农村公共厕所、村庄道路两侧,以及垃圾桶放置点、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等重点场所和农民的庭院内外、阳台屋顶等特定区域,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一)开展“三清三整三提升”

一是抓好“三清”(清理废弃杂物、清理村内沟渠、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通过杂物清理、河沟清淤、卫生清扫、畜禽圈养等方式,洁净道路、水系、村庄环境,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二是强化“三整”(整治乱搭乱建、整治乱贴乱画、整治乱接乱拉),对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违法张贴、违规接拉,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引导农民规范摆放柴草、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推进村庄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有序化,促进村庄规范有序。

三是落实“三提升”(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厕所服务水平、提升庭院美化水平),加快推进垃圾源头分类精准化、收集运输规范化、处理设施标准化、全程监管智能化。推广农村公厕“所长制”,落实“三有四无”规范化管理。按照“洁、齐、净、美、景、韵”标准美化庭院,促进村庄美丽宜居。

(二)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推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有效做法,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检查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二是完善城乡一体化保洁机制,确保村庄保洁和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一体化运维。

三是强化推进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美丽乡村考核内容,采用明察暗访、调查督促、考核评比等方式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三)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广泛发动,带领村民一同抓好村庄清洁、垃圾分类、厕所管护、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

二是引导农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村规民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真正让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成为村民自己的事,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工作举措

开展“最脏村”“最美村”评选,以农村生活垃圾、环境综合整治、清洁长效措施、日常管理为主要指标,对辖区综合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辖区内无杂物乱堆、无乱丢垃圾、无河道漂浮物、无放养禽畜、无卫生死角、无乱拉乱挂、无乱停车等现象。

1.评选范围

“最脏村”“最美村”评选范围为茶山街道、仙岩街道、丽岙街道、郭溪街道、瞿溪街道、潘桥街道、娄桥街道、泽雅镇辖区内所有村(详见附件1,原则上城中村拆迁达50%的村不参与评选工作)。

2.评选内容

从1月起至12月,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排查,评选农村环境“最脏村”“最美村”。评选内容主要参照以下几个方面(详见附件2):

①农村生活垃圾。农民房前屋后无明显裸露垃圾、无乱堆放;村庄环境整洁卫生,包括背街小巷、道路两侧、菜场、广场、空闲地等无乱丢垃圾、乱倒垃圾现象;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卫生基础设施保持完好、整洁,周围无废弃物。

②环境综合整治。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进行打捞;家畜等无散养、放养、违规饲养;公厕无破损、脏乱臭等现象;村庄内无乱搭建、乱拉挂、乱停放、乱贴画等违规现象;拆除旱厕、露天粪坑。

③清洁长效措施。将环境卫生管理责任、“门前三包”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制定“清洁乡村”长效管理措施。

3.评选方式

(1)依照镇街辖区行政村数分档

第一档:行政村数20个以上(泽雅镇)

第二档:行政村数10个以上20个以下(瞿溪街道、郭溪街道、潘桥街道、茶山街道、丽岙街道、仙岩街道)

第三档:行政村数10个以下(娄桥街道)

(2)评选规则

各参评镇街于2月、5月、8月、10月15日前将各自辖区内每月组织评选产生的 “最美村”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档每月3个、第二档每月2个、第三档每季度1个)。在3月、6月、9月、11月初,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团区委、区精神文明指导建设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创卫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妇联组成瓯海农村人居环境“最脏村”“最美村”复评小组,根据复评小组抽取的复查名单(原则上第一档3个、第二档2个、第三档1个),对各镇街开展实地查看、复评。根据复评分数,不低于80分获评区级“最美村”称号,低于60分获评区级“最脏村”称号。每季度,根据区级复查评分排名,前6位报市级“最美村”,后6位报市级“最脏村”。区级“最脏村”以及报市级“最脏村”的村要求在名单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照片传至区级“最脏村”“最美村”考评平台。整改到位的村摘帽区级“最脏村”称号。年终考核以各镇街获得的“最脏村”“最美村”的次数进行相印的减、加分,考核结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年终考绩并对连续2次列入区级“最脏村”称号的村予以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面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制定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为全区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全区乡村创建行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具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庄保洁、农村公厕管理工作;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等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各镇街负责美丽乡村创建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强化规划指导。按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制定省、市、区乡村建设行动的内容和项目,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四)注重宣传引导。发挥好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组织、鼓励、引导更多妇女青年、社会组织、学生乡贤等参与志愿服务,加强与建设、卫生健康、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联系,强化宣传教育、抓好工作推进,共建共享新时代美丽乡村、美好家园。


附件: 1. 2021年瓯海区“最脏村”“最美村”参评村名单

2. 2021年瓯海区“最脏村”“最美村”评分标准




附件1

2021年瓯海区“最脏村”“最美村”参评村名单

镇道

行政村数(133个)

行政村名单

潘桥街道

16

丁岙村、屏山村、岷岗村、潘桥村、华亭村、马桥村、金堡村、方岙村、桐岭村、陈岙村、田平村、泉塘村、东边村、焦下村、陈庄村、横屿头村

郭溪街道

16

贾福村、郭西村、郭南村、郭溪村、河头村、宋岙底村、前垟村、三合村、梅园村、塘下村、任桥村、凰桥村、曹埭村、梅屿村、浦西村、浦东村

茶山街道

13

茶山村、舜岙村、睦州垟村、罗胜村、霞岙村、罗丰村、洪殿村、河头村、后村村、罗山村、新民村、京山村、银山村

丽岙街道

15

五社村、下川村、泊岙村、下章村、曹建村、姜宅村、叶宅村、任宅村、杨宅村、茶堂村、下呈村、河头村、后中村、上坦村、林山村

瞿溪街道

12

大川村、瞿源村、河头村、桥下村、瞿溪村、埭头村、溪头街村、林桥村、雄溪村、蛟垟村、雄河村、雄岙村

仙岩街道

17

林坑村、罗中村、下林村、河口塘村、岩二村、岩一村、自力村、渔潭村、社帆村、穗丰村、新丰村、仙南村、仙北村、凤池村、沈岙村、竹溪村、星光村

娄桥街道

5

东耕村、安下村、河庄村、古岸头村、社叶村

泽雅镇

39

庙后村、黄山村、崎云村、古耸村、丰源村、凌云村、金源村、五凤垟村、金岗村、言和村、纸源村、锦上村、周岙村、五福村、鹤山村、仙源村、外陈岙村、双田村、麻芝川村、东升村、源口村、西岭村、林岙村、龙头村、西雁村、胡坦村、屿山村、山后村、林垟村、黄坑村、西岸村、上潘村、水碓坑村、垟坑村、吴坑村、石桥村、郑家山村、天长村、戈恬村

附件2

2021年瓯海区“最脏村”“最美村”评分标准

指标

考核任务

评分细则

一、农村生活垃圾

1、房前屋后及住宅区存在明显垃圾、乱堆放。

①房前屋后及住宅小区公用地有明显裸露垃圾,发现1处扣0.5分,3平方米及以上,发现1处扣3分。

②房前屋后及住宅小区公用地存在乱堆放达0.25平方米,发现1处扣0.5分,3平方米及以上,发现1处扣3分。

2、 村庄整体环境不洁净。

①村庄辖区内公共地(公园、菜场、道路、田园等)存在乱倒垃圾达0.25平方米或1平方米范围内存在5处以上零星垃圾,发现1处扣0.5分, 3平方米及以上,发现1处扣3分。

②村庄辖区内公共地(公园、菜场、道路、田园等)存在乱堆放达0.25平方米或1平方米范围内存在5处以上零星垃圾,发现1处扣0.5分, 3平方米及以上,发现1处扣3分。

3、 垃圾箱基础设施。

①垃圾箱破损、脏污等,发现1处扣0.5分。

②垃圾箱周围存在垃圾溢出等清运不到位现象,发现1处扣0.5分,溢出面积达3平方米及以上,发现1处扣3分。

③辖区内无保洁人员清扫扣5分。

二、环境综合整治

4、河道。

①辖区内水面上(包括河流、沟渠、排水沟等)每10平方米发现1处0.25平方米漂浮物或一段河面上漂浮物(如落叶等)遍布,发现1处扣0.5分。

②存在偷漏排污水,水质发黑、发臭,每发现1处扣0.5分。

③河道沿线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物乱堆放等现象,发现1处扣0.5分。面积达3平方米以上的,每1处扣5分。

5、家禽散养。

辖区内住宅区、公用地存在家禽散养、放养现象,发现1处扣0.5分。

6、公厕管理。

①辖区内公厕未正常开放使用或存在收费现象,扣3分。

②公厕标识未设置或不清晰或不规范,每发现1处扣0.5分。

③公厕内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如无法照明、水龙头破损无法出水、坑位不能出水、门锁破损等)、清洁不到位(如门窗、洗手池及台面、隔板、镜面、坑位、地面等积灰积水发黑现象以及垃圾桶垃圾溢出等),发现一处扣0.5分。

④公厕内异味明显,扣0.5分。

二、环境综合整治

7、路面破损、积水。

①辖区内路面(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破损面积达1平方米以上或一段(5米)路面连续存在3个坑以上,发现1处扣1分。

②路面积水达2平方米以上,发现1处扣1分。

③下水道口存在乱到厨余垃圾现象或脏乱堵现象,发现1处扣0.5分。

8、辖区内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

①辖区内商户店家乱拉横幅、乱挂乱放广告牌,发现1处扣0.5分。

②辖区内墙面(包括卷拉门、住宅楼公用门等)存在乱涂乱画乱贴或小广告连片,发现1处扣0.5分。

③辖区内存在违章乱搭乱建棚、屋或随意放置集装箱现象,发现一处扣0.5分。

④辖区内公用地存在乱拉线绳晾晒,发现1处扣0.5分。

⑤辖区内存在广告牌破损未及时修复现象,发现1处扣0.5分

9、空中管线乱拉。

乱拉空中管线,发现1处扣0.5分。

10、主次干道(消防通道)乱停车。

①辖区内机动车未在划定车位线内停车或辖区内存在僵尸车,发现1处扣0.5分。

②辖区内主次干道(消防通道)沿线5米内非机动车乱停达5辆,发现1处扣0.5分。

③辖区内主次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随意停放,发现1处扣0.5分,造成整段通道出现交通不畅甚至堵塞现象,发现1处扣5分。

11、垃圾分类。

①未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扣1分。

②未正确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或垃圾分类设施未正常运行使用,扣1分。

③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及宣传,扣5分。

12、占道经营。

辖区内店铺商家、流动摊贩擅自占用公用地(如人行道、公共空地等)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每发现1处扣0.5分。

13、旱厕。

辖区内旱厕、露天粪坑未拆除,发现1处扣10分。

14、绿地养护。

①辖区内绿化带、绿地、道路两边绿化存在缺株、死株现象(1平方米内灌木缺株、死株达5可及以上或乔木缺株、死株1棵及以上),发现1处扣0.5分。

②辖区内绿化带、绿地存在毁绿达1平方米以上,发现1处扣0.5分。

③辖区内绿化带、绿地、道路两边树木或在公用地健身器材上进行晾晒,发现1处扣0.5分。

④辖区内健身器材等基础公共设施破损,发现1处扣0.5分。

⑤改变辖区内公共绿地功能,发现1处扣0.5分,面积达3平方米及以上,发现1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