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直属单位,社区学院:
2019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本部门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区政府部署和《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瓯教发〔2019〕288号)(见附件1),对予以保留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2件,已废止的文件4件,已失效的文件0件,需要修改的文件0件。清理结果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见附件2)。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19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 附件1:温瓯教发〔2019〕288号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