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街道对《关于公布潘桥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瓯潘办〔2020〕88号)予以保留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除该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未发布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关于印发潘桥街道租用场地经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瓯潘办〔2013〕41号)、《关于印发<潘桥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瓯潘办〔2016〕103号)、《关于印发潘桥街道公共卫生费等费用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瓯潘办〔2017〕166号)等3件予以宣布失效,其余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使用。清理结果已经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截至2021年12月28日前本单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
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潘桥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清理范围:截至2021年12月28日)
序号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清理结果 | 说明 |
1 | 瓯潘办〔2013〕41号 | 关于印发潘桥街道租用场地经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
2 | 瓯潘办〔2014〕103号 | 关于修订印发《潘桥街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办法》的通知 | 保留 | |
3 | 瓯潘办〔2015〕2号 | 关于印发《潘桥街道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 保留 | |
4 | 瓯潘办〔2015〕128号 | 关于印发潘桥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保留 | |
5 | 瓯潘办〔2016〕103号 | 关于印发《潘桥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
6 | 瓯潘办〔2017〕166号 | 关于印发潘桥街道公共卫生费等费用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
7 | 瓯潘办〔2018〕32号 | 关于印发潘桥街道“清垃圾、除破烂”举报投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