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9〕4号)精神,经各初中学校申报、瓯海区教育局义务(职业)教育科审核,下列考生(名单附后)在今年瓯海片区高中段学校录取时给予特长加分或政策加分照顾录取,现将名单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与瓯海区教育局监察室和义务(职业)教育科联系,电话:88599985。
附件:
1.2019年瓯海片区高中招生特长加分对象名单
2.2019年瓯海片区高中招生政策加分对象名单
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