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136/2021-43224
  • 文件编号:温瓯退役军人〔2021〕40号
  •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 发布单位: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2021-10-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发放2021年第四批新增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15:12 访问次数: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有关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第四批新增的郑学云等13名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名单发给你们。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补助金45元,补助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

另外,表格二涉及军龄调整的12人,已享受生活补助,因原军龄认定有误,请按照更改后军龄核发生活补助金(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核发)。

望各单位及时、足额地把补助金发放到补助对象银行储蓄账户中。


附:表一、2021年第四批7-9月新增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名单

表二、军龄调整人员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