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小银河特殊教育培训学校变更地址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0-08 17:51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小银河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你们关于变更地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第十二条“民办学校涉及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上事项变更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办学地址变更为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天弘景园4-7幢第二层。

二、变更后,你校应及时到民政等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