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小银河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你们关于变更地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第十二条“民办学校涉及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上事项变更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办学地址变更为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天弘景园4-7幢第二层。
二、变更后,你校应及时到民政等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