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水利局涉企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1-01-08 17:5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水利局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行政指导事项分类汇总表

序号

指导事项

所属类别

指导依据

指导方式

适用文书

责任科室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口头提示或书面告知

行政提示书

区水利局审批科

2

取水许可    

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3.《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口头提示或书面告知

行政提示书

区水利局审批科

3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

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4.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5.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口头提示或书面告知

行政提示书

区水利局审批科

4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提示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3号);4. 《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

5.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2〕73号)

口头提示或书面告知

行政提示书

区水利局审批科

5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

提示

1.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2.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2〕73号)。

口头提示或书面告知

行政提示书

区水利局审批科

6

垃圾入河

规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

口头批评教育

简易行政指导书

区水政监察大队

7

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推乱放

规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

书面告知

行政警示书

区水政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