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并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表现形式,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瓯海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806室,电话:0577-88539697,邮箱:xxgk@ou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撬动之举,努力实现促公平公正、促服务提升、促治理创新、促民生改善的目的,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0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20版“法治蓝皮书”,在“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9)”系列评估中,瓯海区政务公开工作排名全国县(市、区)政府第七名。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政务公开指数报告(第二期)》,瓯海区以91.6分位列全省县(市、区)政府第二名。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强化主动公开质量。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发布《关于公布瓯海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共涉及八大事项,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二是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中心工作,上线两大专题页面。
2. 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从办公办文根源入手,在公文系统拟稿模块嵌入政策解读流程,倒逼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进行,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图解率达100%,共发布政策文件图解24份、新闻解读1份。
3. 深化公众参与制度。一是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常态化,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旁听,如邀请24名民营企业家参与《瓯海区促进服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关于推进和规范瓯海名牌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等11个议题的审议,15条建议被采纳。二是继续聘任第三批市民参政智囊团。目前市民参政智囊团成员共32人,分别是来自工业、经济、道路交通、规划等领域的专家,有权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建议,有权向有关部门询问相关情况、查阅不涉密文件,有权参加区政府决策性会议。
4. 统筹协调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瓯海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成果,构建八大试点领域向“26+1”领域过渡、向政府工作全领域延伸的工作格局。领域梳理打破部门界限、建立工作专班,乡镇(街道)级标准目录编制由1个镇、2个街道作为示范点“先试先行”。截至目前,完成区级27个领域共1542项公开事项的梳理,相比国务院标准指引,增加公开事项71项;乡镇级标准目录以泽雅镇为例,覆盖20个领域,共梳理公开事项244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专题页面已于9月底正式上线,集中展示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138件,全年区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为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包括申请表、处理单、答复函、法制审查联系单、协查联系单、延期答复告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征求第三方意见书、内部检索单、受理回执、撤销回执、自行领取回执等统一样表16份;推广内部流程线上审批机制,依托“浙政钉”在线审批功能实现法制审查等流程线上流转;落实疑难案件协同办理机制,区府办、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律师及共同参与案件分析、复议诉讼件研判等。
(三)平台建设方面
1. 规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政府网站管理建设的统一部署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政府门户网站融合工作,稳步落实栏目资源库推送要求,现已向资源库推送信息272931条,推送率达100%。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有关要求,重新摸底全区政务新媒体,现保留运营账号60个。通过强化内容管理、优化信息员队伍、完善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各项普查要求,结合抽查通报、第三方平台实时监测等方式,确保网站、新媒体建设质量。
2. 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查阅点18个,并延伸至34个村居(社区),共布设自助查询机58台,设置查阅架105个,实现八大类20余万条政府信息线上线下聚合展示,提供政务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等服务。今年,着重打造“1+13+N”个政务公开专区,打通政务公开延伸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3. 编制发布区级政府公报。共发布区级政府公报4期,以便民利民为原则,优化赠阅结构,纸质版刊物向各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公共场所进行赠阅,电子版刊物以电子书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规范性文件 | 22 | 22 | 59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53016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5 | 3 | 0 | 0 | 0 | 0 | 13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 | 1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3 | 2 | 0 | 0 | 0 | 0 | 9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133 | 4 | 0 | 0 | 0 | 0 | 1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后劲不足;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三是公众参与政府工作方面有待加强。下一步,瓯海区人民政府针对上述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省、市“两化”建设验收意见,修订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优化门户网站“两化”建设专栏,持续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探索政务公开向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村(居)务公开延伸,重点做好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融合“清廉村居”建设,采取“共性事项公开+特色事项公开”的模式,对老百姓关注的村(居)事务进行有侧重地公开,计划建设一个平台重点公开村集体的资源、资产、资金等信息,实现村民的有效监督,向村民精准推送政策信息。
二要大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主管单位,定期开展抽查、下发通报,对不发声、乱发声和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差、办事效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应及时整改;对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压实主办单位责任,并形成有序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等情况。
三要全面深化“政府开放日”活动。为扩大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打造更亲民、更透明的政府形象,计划开设一条“政府开放”线路,制定“政府开放”月历,针对公众重点关注的领域,如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与福利等,每月固定开放3-5家政府机关,并开展形式丰富的政策解读、意见征集活动,让老百姓“零距离”体验和参与政府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