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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16:07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交建中心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向社会公布我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http://www.ouhai.gov.cn/col/col1229693008/index.html)。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989号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15楼1519室(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南侧),电话:0577-569553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我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一是推进主动公开。调整完善多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我中心主要涉及组织机构,人事任免,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等四个一级分类。其中,组织机构信息共发布14条,2020年发布14条;人事任免信息共发布7条,2020年发布3条;综合政务信息共发布59条,2020年发布13条;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共发布6条,2020年发布2条。另外,2020年更新发布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直接由我中心处理、转办至我中心或需我中心协查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2020年,我中心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增长50%,提请申请对象均为自然人。另外,协助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分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体系的建设。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办理,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进行解释说明。

四是优化平台布局。强化网站内容管理,对日常网站运营中出现的逾期未更新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说明,优化网站阅读体验,确保网站运行质量。2020年,根据我中心单位职能及实际情况,对“综合政务-其他”栏目未更新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五是健全监督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分工开展,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范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4247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要点落实责任,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亟待改进,主要体现在:

一是政策解读待突破。历年来并未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有待突破。

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待尝试。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多采取向区政府请示的形式进行,并未对外进行意见征求,有待尝试。

三是政民互动待开展。未进行政府开放日、市民旁听会议、参政智囊团等互动交流活动,有待开展。

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完善优化,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做好网站平台建设,以公开透明的理念引领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提升: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条例》等文件的培训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掌握能力,增强公开意识和氛围,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

二是强化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公文拟稿流程,多级审查公开属性的正确与否,做好“应公开、尽公开”,提供公文公开率,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

三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优化调整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的操作规程和办理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中心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