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2 09:28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外事办)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现将《瓯海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温教督〔2019〕89 号)精神,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整体提升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我区从“大办教育”迈向“优办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区现有8所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在校小学生174个班级7151人,占全区小学在校生的15.8%。作为公办学校的有机补充,该类学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有较大差距,是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教育现代化区创建工作中的短板,因此要充分认识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全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均要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在校生数减少30%以上,为我区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和省教育现代化区奠定基础;到2025年底,这类学校在校生数减少50%左右。

  二、主要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公益意识。举办者要不忘初心,讲政治讲规矩讲大局,坚持并维护好教育的公益性。要审视当前发展环境和前景趋势,根据学校现有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等客观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选址新建或租赁区域校网调整后闲置的公办校舍进行办学。要持续加大投入,有效配置学校资源,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二)合理校网布点,施行“一校一策”。基于城乡人口变化,着眼城区、片区、社区发展,适应未来教育发展要求,结合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周边公办学校布局调整,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对现有8所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进行整合提升,施行“一校一策”行动计划(见附件)。

  (三)控制办学规模,控制班级班额。根据学校现有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和“一校一策”调整后的办学资源,对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资源配置要求,重新核定学校办学规模。全面排查学校各年级段的学籍与现状,每个班级控制在45人标准班额内,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从2020年秋季起,招生事业计划严格按照新核准的办学规模下达,使每所学校班级数、学生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加强队伍建设,补齐师资短板。各校要按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要求配置师资,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专任教师年平均工资要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等社会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民办学校承担。要按照年度日常公用经费10%和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足额提取培训经费,确保专任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积极鼓励引导专任教师参加职称评定,到2021年底具有职称教师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25年底具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比例力争达到55%以上。

  (五)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办学水平。用足用好财政扶持政策,学校升等创优、教师培训培养、小型基本建设等奖励与补助,对家长在瓯海辖区内务工的,其子女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按不低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瓯政发〔2019〕66号)落实。已创成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专任教师年平均工资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第一年为过渡期,要求达成85%)、聘用一年以上专任教师100%参加社会保险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按不低于全省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予以补助。适度提高学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配置师资、落实工资待遇等标配要素重新测算该类学校办学成本,予以调整收费标准。提供公办资源支持,将校网调整后的公办校舍以租赁方式用于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过渡办学期间校舍租金标准为一个班级每年1万元收取,之后租金按市场评估价收取;租期六年,到期租赁权、租金另行研究。并选派一定数量的公办教师、校长到各校支教,支持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具体方案由区教育局研究确定。继续开展“1+1”结对帮扶,落实《瓯海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温瓯政办发〔2019〕44号),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重点帮助学校做好课程开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教师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常态化的学校管理机制,对学校消防、饮食卫生、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三防”建设、周边环境安全等进行监管,守住校园安全底线。严格年检监管制度,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收费、财务管理、党组织建设等办学行为进行年度检查,其结果作为奖励和处罚的重要依据。年检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提交登记部门注销登记资格。未经报批违规招生超计划10%以内,扣除当年度30%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超计划招生11%及以上,取消当年度所有经费补助。对于办学条件不能满足基本办学需要的学校,限期责令整改,不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撤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将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作为当前的一项“补短板”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二)制定行动计划。各校对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资源配置要求,查找差距,理清思路,充分考虑行动计划带来的师生分流、校舍租赁、招生压力等衍生问题,科学制定本校整治提升行动计划,确保各项工作平稳到位。

  (三)强化监督指导。区教育局为每所学校确定一位联系督学,指导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促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过程性督导,开展整治提升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确保整治提升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瓯海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一校一策”行动计划

  附件

  瓯海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

  “一校一策”行动计划

  结合8所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实际,实施“123整治提升”行动计划,即1所独立办学、2个校区合并办学(原4所学校租赁瞿溪四小和仙岩二小,合并为1所学校2个校区)、3所整改办学。

  一、改善提升,独立办学

  1.瓯海区少林武术学校。2020年2月已评为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教办函〔2020〕30号),租赁场地建成塑胶跑道,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建设一所办学规模18-24班完全小学。学校现有20个班,2020年招生事业计划为4个班。

  二、过渡整合,租赁合并

  2020年暑假期间,将瞿溪四小、仙岩二小学生分流至有关公办小学,瞿溪四小、仙岩二小校舍腾空后通过公办资源租赁方式用于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设计规模均为12班。瞿溪华阳小学、潘桥行知小学、仙岩卓上小学、梧田新瓯学校租赁瞿溪四小、仙岩二小校舍,以“一套班子、两个校区,四校整合,统一管理”的运作方式,组建成一所新学校。2021年前,两个校区创成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1.瓯海区瞿溪华阳小学。设立半年办学过渡期,过渡期内华阳小学校址和瞿溪四小校址共享办学,学生只转出不转入,控制办学规模。2021年2月前,停止华阳小学校址办学。学校现有18个班,2020年停招新生。

  2.瓯海区潘桥行知小学。鉴于学校办学条件差,故该场所过渡办学2-3年后停办。学校现有16个班,2020年停招新生。

  3.瓯海区仙岩卓上小学。鉴于校舍条件和性质无法满足基本办学需要,且提升改造空间小,故2020年秋季起停止卓上小学校址办学。学校现有17个班。

  4.瓯海区梧田新瓯学校。鉴于该校有大堡底、慈湖北村两个校区,近期均可能列入拆迁改造,故2020年秋季停招新生。依慈湖北村校区拆迁情况,将学生分流到大堡底校区;大堡底校区视拆迁情况,过渡办学。学校现有31个班。

  三、压缩规模,整改提升

  娄桥新阳小学、郭溪阳光学校、南白象华升小学等3所学校经整改提升后,可达标准化学校标准。3所学校须加大投入,控制办学规模,2021年底前创成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未创成的原址过渡办学2-3年后停办。

  1.瓯海区娄桥新阳小学。结合办学条件,需控制办学规模,征租周边山地作为绿化等用地。设立1-2年办学过渡期,过渡期内减少招生事业计划,学生只转出不转入,过渡为12个班完全小学。学校现有18个班,2020年招生事业计划为1个班。

  2.瓯海区郭溪阳光学校。主要问题是运动场地不足,举办者需征租学校对面约8亩建设用地,用于建设临时运动操场。设立1-2年办学过渡期,过渡期内减少招生事业计划,学生只转出不转入,过渡为12个班完全小学。学校现有18个班,2020年招生事业计划为1个班。

  3.瓯海区南白象华升小学。主要问题是占地面积不足,举办者需征租学校东边约5亩地块,用于建设劳动基地、停车场。设立1-2年办学过渡期,过渡期内减少招生事业计划,学生只转出不转入,过渡为12个班完全小学。学校现有22个班,2020年招生事业计划为1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