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5/2020-34331
  • 文件编号:温资规瓯公〔2020〕95号
  • 主题分类: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发布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成文日期:2020-08-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茶山街道茶山村 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前)(编号:温资规瓯公[2020]95号 )

发布日期:2020-08-05 14:19 访问次数: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前)

(编号:温资规瓯公[2020]95号 )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内)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内)。

2、项目用地位置:茶山街道茶山村、洪殿村,具体位置详见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4日TY2019-081。

3、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5月22日以浙土字A[2019]-0321批准。

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0.0347公顷(计0.5205亩),其中:征收茶山村集体土地0.0048公顷(计0.072亩),其中果园0.0048公顷(计0.072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文件。

三、征地补偿标准:

1、本次征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序号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地类

面积

(亩)

区片级别

补偿标准(万元/亩)

补偿金额(万元)

1

茶山村

农用地(除菜地、10米以上林地外)

0.072

一级区片

7.2

0.5184

2

茶山村

菜地

0

一级区片

8.4

0

4

茶山村

建设用地

0

一级区片

7.2

0

合计

0.072



0.5184

2、征地补偿费用为:0.6106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壹佰零陆元整),

其中:

(1)土地补偿费:0.17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0.3456万元。

(3)青苗补偿费:0.0749万元。

(4)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0.0173万元。

(5)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按实补偿。

3、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

四、征地安置措施: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0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4.32平方米。

五、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在征地报批前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张贴征地听证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并征求了被征地村组的意见。本次公告后,仍有不同意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用书面形式送达本机关。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

六、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前)在公告期限届满、征求意见修改后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85250780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府11号楼503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温资规瓯公[2020]9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