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温州市瓯海瞿溪千华服装加工场位于郭溪镇郭溪村经济合作社二产用地(富阳北路36号),现自身公司发展需要,拟实施扩建项目,新增9台600磅水洗机,扩建后全厂设置20台600磅水洗机,生产规模为年水洗990万件牛仔休闲系列服装。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郭溪街道、瞿溪街道等。详见下表。
表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保护目标名称 | 相对位置 | 保护目标名称 | 相对位置 | ||
名称 | 方位 | 距厂界距离(m) | 名称 | 方位 | 距厂界距离(m) |
三合村 | 东北 | 330 | 宋岙底村 | 西北 | 2500 |
郭溪村 | 西北 | 460 | 岭头村 | 西北 | 2590 |
河头村 | 西南 | 1110 | 埭头村 | 西南 | 1350 |
前垟村 | 西北 | 1330 | 河头村 | 西北 | 1840 |
塘下村 | 东北 | 1670 | 瞿溪村 | 西南 | 1990 |
任桥村 | 东南 | 1930 | 桥下村 | 西南 | 2310 |
曹埭村 | 东南 | 1990 | 蛟烊村 | 西南 | 2346 |
凰桥村 | 东南 | 2150 | 雄河村 | 西南 | 2354 |
郭南村 | 西北 | 2270 | 林桥村 | 西北 | 2621 |
梅园村 | 东北 | 2450 | 溪头街村 | 西南 | 2808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50%回用于生产,其余达标后纳管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不会对区域地表水、尤其是内河水系产生影响;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采用CAST(改进型SBR)工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瓯江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SO2、NOX、颗粒物、H2S和NH3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通过估算模式计算,Pmax<10%,确定本项目空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可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评价范围为厂区为中心2.5km范围矩形。
3、噪声:水洗机、离心机等设备的运行过程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厂区设一般固废收集点,除尘回收的纤维绒毛、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包装材料及次品分类收集后,一般包装材料及次品可出售厂家综合利用,其余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设危废临时贮存区,表面残留危化品的原辅料废包装袋须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内容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50%回用于生产,其余达标后纳管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瓯江。
2、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手擦打磨区域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纤维绒毛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噪声:水洗机、离心机等设备的运行过程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
4、固废:厂区设一般固废收集点,除尘回收的纤维绒毛、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包装材料及次品分类收集后,一般包装材料及次品可出售厂家综合利用,其余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设危废临时贮存区,原辅料废包装袋须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环评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三废”污染物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承受范围内。综合分析,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联系方式:0577-88525293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7-88981302 传真:0577-88980212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瞿溪千华服装加工场
联系人:倪作泽 电 话:13968860802 地址:郭溪镇郭溪村经济合作社二产用地(富阳北路36号)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20年07月30日~2020年08月12日。
公告单位:温州市瓯海瞿溪千华服装加工场
2020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