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A-30-1地块 |
建设单位 | 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 |
建设项目概况 | 设立小学部和初中部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建筑垃圾泥浆废水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达标排放。 营运期: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强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专门的排毒通风柜引致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实验室上方安装集气通风装置,换气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进行;确保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通风换气后排放;泳池废水、实验废水汇同生活污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垃圾房恶臭采用袋装化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530265; 传真:0577-885302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