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精神,经各初中学校申报、有关单位和区教育局义务(职业)教育科审核,下列少数民族(台胞子女)考生(名单附后)在今年瓯海片区高中段学校录取时给予加分优待,现将考生名单、加分分值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与瓯海区教育局监察室和义务(职业)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吴雯霞,电话:88599985。
附件:2020年瓯海区少数民族(台胞子女)考生参加中考加分优待对象名单.xls
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