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O年五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8日至11月29日对瓯海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本次审计涉及全区在建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18个项目(34个工程),建筑面积585.02万平方米。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瓯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置房的建设工作,把安置房建设视为民生“一号工程”,为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全面提升安置房品质,区政府制定了“安置提速提质”三年计划,先后出台了《瓯海区建设宜居品质社区设计要点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瓯海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技术指导意见》、《瓯海区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奖罚指导意见》,规范了设计和施工工期的管理。积极探索代建开发、EPC、政府购买服务等工程建设模式,引进全国知名房开公司和国企。
区城建中心建立了廉政防控和项目管理平台,开发了廉洁档案、廉政风险防控点和礼仪回避等模块,实行项目资料共享化、项目检查专业化、现场管理远控化、进度节点预警化、整改反馈现实化的“五化”管理,为打造项目优质、群众满意、干部清廉的清廉工程样板提供基础。区“安置提速提效”综协办每月对全区在建安置房进行巡查通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报送区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建设单位,安置房建设进度较往年有大幅提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价款支付不合理。存在建设单位拆分支付5个代建开发项目合同价款和6个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节点表述不清等问题。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存在4个代建开发合同中创优奖励约定不清和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内容存在前后矛盾等问题。
(三)建设管理不到位。存在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5个代建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算和开展核对工作,以及建设单位未对项目备案人员现场到位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和未及时对工期延误进行签证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一)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应征得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修正完善合同价款支付节点。
(二)各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内容,并报区有关职能部门审查,避免出现内容约定不清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以免在工程施工及价款结(决)算过程中引起纠纷,降低建设风险。
(三)各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到位的单位应予以处罚。加强对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建立区级层面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对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变动和考勤的管理。各建设单位应时刻掌握工程建设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做好工程停工延期的调查取证工作,为后期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各建设单位已落实以下整改工作:建设单位拆分支付5个代建开发项目合同价款问题,区政府已专题研究明确合同价款支付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合同价款支付节点表述不清、招标文件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等问题,各建设单位已出相关会议纪要予以完善。
审计报告反映的其他问题,各建设单位正在整改落实中。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