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5/2020-25978
  • 文件编号:2020年第306号
  • 主题分类:土地征收公告
  • 发布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成文日期:2020-04-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茶山街道霞岙村、茶山村、后村村、洪殿村、河头村,泽雅镇天长村,郭溪街道郭西村、郭南村 温州市本级2019年度计划第六批次建设用地(瓯海区第二批次)征收土地公告(编号:2020年第306号)

发布日期:2020-04-14 15:34 访问次数: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温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收土地公告

(编号:2020年第306号)

 

温州市本级2019年度计划第六批次建设用地(瓯海区第二批次)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24日作出浙土字(330304)A[2019]-0016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批准建设用地2.0996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9881公顷(计29.8215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征地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范围、面积、地类情况等详见附表,被征收土地的范围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附后)。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执行,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

三、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按照《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执行,采用社会保障、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在1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青苗、地上附着物状况已经在征地方案报批前完成了调查、公告、确认和登记工作的除外),请相互转告。由村民委员会(社区)以书面形式统一送达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的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五、征地工作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会同茶山街道办事处、郭溪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六、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公告的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24日作出浙土字(330304)A[2019]-0016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86098081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政府11号楼502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2020年4月14日       

温州市本级2019年度计划第六批次建设用地(瓯海区第二批次)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单位: 公顷、人
序号地块名称
乡(镇)总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合计耕地园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合计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合计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小计水田可调整地类小计果园小计有林地小计农村道路小计
小计
小计
小计河流水面
1温州龙舟运动基地二期1号地块公用设施用地国有0.0089
















0.00890.00890.0089
合计0.0089
















0.00890.00890.0089
2温州龙舟运动基地二期2号地块公用设施用地国有0.0122
















0.01220.01220.0122
合计0.0122
















0.01220.01220.0122
3温州龙舟运动基地二期3号地块公用设施用地国有0.0106
















0.01060.01060.0106
合计0.0106
















0.01060.01060.0106
4温州龙舟运动基地二期4号地块公用设施用地国有0.0798
















0.07980.07980.0798
合计0.0798
















0.07980.07980.0798
5瓯海区环山路(温瑞大道至山根段)工程交通运输用地茶山街道霞岙村0.13430.13430.13430.12390.0104















国有




















合计0.13430.13430.13430.12390.0104















6瓯海区环山路(温瑞大道至山根段)边角地工程交通运输用地茶山街道霞岙村0.08260.08260.03930.0393
0.02770.0277

0.01560.0156









国有




















合计0.08260.08260.03930.0393
0.02770.0277

0.01560.0156









7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建设工程1区块交通运输用地茶山街道茶山村0.01460.0146


0.01460.0146













后村村0.05460.0546


0.05460.0546













河头村0.70290.7029


0.67890.6789

0.02400.0240









洪殿村0.25280.2528


0.23570.2357

0.01710.0171









国有




















合计1.02491.0249


0.98380.9838

0.04110.0411









8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建设工程2区块交通运输用地茶山街道茶山村0.04380.0438


0.04380.0438













河头村0.00870.0087


0.00870.0087













洪殿村0.32700.3270


0.28330.2833

0.04370.0437









国有




















合计0.37950.3795


0.33580.3358

0.04370.0437









9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建设工程3区块交通运输用地茶山街道茶山村0.04560.0456


0.04560.0456













国有




















合计0.04560.0456


0.04560.0456













10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二期)1号交通运输用地泽雅镇天长村0.00170.0017




0.00170.0017











国有




















合计0.00170.0017




0.00170.0017











11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二期)2号交通运输用地泽雅镇天长村0.02010.0201




0.02010.0201











国有




















合计0.02010.0201




0.02010.0201











12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二期)3号交通运输用地泽雅镇天长村0.06610.0661




0.06610.0661











国有




















合计0.06610.0661




0.06610.0661











13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二期)4号交通运输用地泽雅镇天长村0.00080.0008




0.00080.0008











国有




















合计0.00080.0008




0.00080.0008











14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二期)5号交通运输用地郭溪街道郭西村0.07700.0770




0.07700.0770











郭南村0.06220.0622




0.06220.0622











国有




















合计0.13920.1392




0.13920.1392











15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二期)6号交通运输用地郭溪街道郭西村0.09330.09330.09330.0933
















国有




















合计0.09330.09330.09330.0933
















集体土地征收


1.98811.98810.26690.25650.01041.39291.39290.22790.22790.10040.1004









使用























小计


1.98811.98810.26690.25650.01041.39291.39290.22790.22790.10040.1004









国有土地小计


0.1115
















0.11150.11150.1115
合计
382.09961.98810.26690.25650.01041.39291.39290.22790.22790.10040.1004






0.11150.11150.1115
其中:农民建房用地或农民住房安置用地





















其中征收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第30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