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温瓯征启公告(2020)9号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潘桥街道陈庄村 (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因潘桥街道陈庄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建设需要。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次征地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本公告后,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人民政府(盖章)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