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瓯海区教育局机关钉钉考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教育局机关钉钉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面落实“钉钉”考勤制度,推进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 考勤
第三条 遵守作息时间。机关作息时间根据区“两办”规定,由局办公室及时公布。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第四条 实行钉钉考勤制度。每个工作日钉钉考勤三次,考勤时间点分别为上午上班之前、下午上班之前和下午下班之后,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进行钉钉打卡。
第五条 设置去向指示牌。指示牌准确显示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开会、公出、请假”等去向情况。
第三章 请假和审批
第六条 采用钉钉报批方式。出差、请假、外出、加班等报批,取消原纸质登记,采用通过“钉钉”予以审批。
第七条 出差报批。参加考察调研、参观学习、会议培训等有正式文件通知的工作任务时,需事前向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或局主要领导)进行出差报批并抄送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同时抄送办公室主任,并且做好去向牌调整(下同),报销差旅费时还需纸质填写出差审批表按程序报销(见附件2)。
第八条 请假报批。工作日因私请假,需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并抄送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同时抄送办公室主任。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报科室负责人批准;连续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经科室负责人确定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连续请假三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确定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科室负责人连续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连续请假两天以上的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局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直接审批。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经批准后,应保持通讯畅通。
病假需及时事前报告,可在事后一周内提交申请,报批时必须在图片处附上医院相关证明凭证(连续病假三天及三天以内的,须附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有效证明;连续病假三天以上的,须附上二等乙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假申请需逐级报批。
第九条 外出报批。上班期间人不在岗需事前作外出报批,如实填写外出事由并抄送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并同时抄送办公室主任。如在考勤范围内对接工作或开会可不用报批,但要做好去向牌调整。跨越上下班时间的因私外出应作请假审批,不可作外出审批。
第十条 加班和补休。机关工作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要积极完成职责范围内和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加班时长以钉钉打卡为依据,事后及时提交审批,加班报批原则上应在当月内完成。机关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批,并抄送办公室考勤人员。
补休时间按半天为单位计算。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至晚上12时以前,且累计时间达2-4小时,安排半天补休时间;加班到次日且累计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安排一天补休时间。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加班时间达2-4小时,安排半天补休时间;加班时间达4-8小时安排一天补休时间,以此类推。对加班补休时间严加控制,因公外出培训学习占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不视为加班;利用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加班不予安排加班补休。每人每年度加班补休时间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补休要在当年农历年底之前安排,逾期均视为放弃。加班补休要错开科室重要工作时段,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或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流程参见请假)。
第四章 结果及运用
第十一条 实行考勤公示制度。根据机关工作人员钉钉打卡记录情况,由办公室做好考勤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考勤情况每月统计一次,《瓯海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月考勤情况统计表》每月公示一次,公示期三天。在公示期间,若对本人考勤情况有异议,可到办公室核对;若对他人考勤情况有异议,可向局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反映,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的,责令其予以更正,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二条 实行考勤奖惩制度。根据上级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和年度考勤结果报送组织人事科、计财科各一份,作为评先评优和报批,工资、年度目标考核奖、年终绩效奖、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等发放依据。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 加强考勤管理。各分管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负责做好科室工作人员外出情况的核实工作。组织人事科负责做好有关请假的假期、证明材料等审核。局办公室要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钉钉考勤数据的储存、分类、打印、汇总、统计以及公布等工作。
第十四条 严肃考勤纪律。由局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成考勤督查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登记,对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或网上闲聊、炒股、玩电脑游戏等违规行为及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凡被上级效能督查组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及时上班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都视为旷工。旷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事宜。工会疗休养请假需事先向上一级领导进行疗休养报批,工会疗休养请假不抵扣年补休。年休、产假、婚假、探亲假、丧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因私出境的,在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同时,需填写纸质出国(境)审批表报批(见附件3)。
特殊时段,机关工作人员离开温州外出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报告。
个人遗忘、未带手机或电量不足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进行考勤打卡的,可写明原因于次月5日前进行补卡操作(逾期视为无效),提交科室负责人等审批同意后可不计入缺卡,补卡每月不得超过4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如在执行过程中遇上级出台有关新制度,相应部分按有关新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6日起实行。
附件:
1. 瓯海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钉钉请假流程示意图
2. 瓯海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
3. 瓯海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审批表
附件1
瓯海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钉钉审批流程示意图
一、事假(含因私出国、出境事假)
钉钉审批中填写事假审批单-→(1天)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2-3天)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3天以上)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
(因私出国、出境,做好请假的同时)-→党建服务中心(领《因私出国(境)申请报告》)-→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
二、病假
钉钉审批中填写病假审批单 →(1天)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2-3天)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3天以上)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病假3天及3天以内的须有社区卫生 ︱
服务中心及以上有效证明,连续病假 ︱
三天以上须附上二乙及以上医院证明,
在审批的时候将证明拍照上传) ↓
(连续病假一月及以上)-→组织人事科审核-→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三、婚假、生育假(含妊娠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探亲假
钉钉审批中填写相关假期审批单→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组织人事科审核意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在填写审批单的时候将相关证明拍照上传)
备注:在钉钉上审批“请假”等,按照规定需抄送一份至办公室主任或负责考勤人员。
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
审 批 表
工作部门(科室) | 出差人 | ||
出差地点 | 至 | 出差事由 | |
至 | |||
至 | |||
至 | |||
出差时间 | 月 日至 月 日 | 拟乘坐的交通工具 | |
备注(其他事项): | |||
审批意见 |
审 批 人: 年 月 日
|
填表人: 日 期:
注: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凭证。
附件3
瓯海区教育局机关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
审 批 表
姓 名 | |
出国出境 事 由 | |
出国出境 地 点 | |
出发时间 | 年 月 日 |
返回时间 |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 (科室)意见 |
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教育局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