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的要求,经幼儿监护人书面申请、所在联盟牵头幼儿园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报初审、区教育局审核,确定下列558名幼儿为2020年秋季学前教育免保育费资助对象,资助金额3375元/人·学期,资助总金额1883250元(见附件)。因省资助政策变化由五类生扩面到所有类别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年初预算“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经费—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中安排903150元,差额部分980100元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予以补助,2021年起该项资助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此项经费由区教育局通过幼儿本人银行资助卡直接发放,个别幼儿确实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必须附上监护人身份证明并经牵头联盟幼儿园确认后,发到监护人的银行卡。
附件:温瓯教计〔2020〕330号 2020年秋季瓯海区学前免保育费资助名单 文件附件.xls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