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区属施工、监理企业及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瓯海区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 T1132-2017)的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工程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瓯海区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瓯海区辖区内在建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加强全装修样板房管理
1、加强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全装修商品房住宅交付样板房首要责任,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展示、宣传行为,避免虚假宣传。项目销售现场和交付样板房应公示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信息。
2、不同装修标准,应分别设置至少一套交付样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预售方案中注明交付样板房套数、具体位置、装修所用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内容。
3、加强合同规定工程材料落实。交付样板房中应公示装修主要材料、设施设备清单明细,清单明细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一致。交付样板房不得加装合同约定交付标准以外的设施设备,实行“所见即所得”。
4、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保留时间内,不得将交付样板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或者作展示以外的用途。
(二)加强全装修验收程序管理
1、加强全装修各方责任主体资质、人员审查。交付样板房的装饰装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承担。交付样板房应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工艺、材料及设施设备进行施工。交付样板房施工完成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2、相关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相关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三)加强全装修质量监督管理
1、加强全装修材料质量管理。现场进场各项材料、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各项进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各项材料、设施设备是否检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
2、加强全装修施工工艺技术把关。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空鼓、开裂现象,各节点拼接是否到位等。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务必按照全装修施工图纸及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检查,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归档。
(二)各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坚决消除施工现场各类质量隐患问题。我局将对检查结果予以全区通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在建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专项检查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开工时间 | 形象进度 | ||||||
本 次 检 查 内 容 | 1、室内防水工程 □ | 2、门窗工程 □ | |||||
3、吊顶工程 □ | 4、轻质隔墙工程 □ | ||||||
5、墙饰面工程 □ | 6、楼地面饰面工程 □ | ||||||
7、涂饰工程 □ | 8、细部工程 □ | ||||||
9、厨房工程 □ | 10、卫浴工程 □ | ||||||
11、电气工程 □ | 12、智能化工程 □ | ||||||
13、给排水工程和太阳能热水系统□ | 14、通风空调工程 □ | ||||||
15、地暖工程 □ | 注:勾选 | ||||||
检查内容 | 评价 | 质量缺陷问题说明 | |||||
符合 | 不符合 | ||||||
1、室内防水工程 | |||||||
1 | 防水层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 | ||||||
2 | 复验情况 | ||||||
3 | 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应进行密封处理 | ||||||
4 |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至墙面,并高出地面装饰面 10cm 以上 | ||||||
5 | 淋浴房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小于 2m | ||||||
6 | 涂膜防水层应涂刷均匀,卷材防水层 应粘贴牢固,砂浆防水层表面不得有裂缝 | ||||||
7 | 地面经蓄水检验后应无渗漏现象 | ||||||
2、门窗工程 | |||||||
1 | 建筑门窗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门窗安全玻璃应符合设计及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 规定 | ||||||
2 | 复验情况 | ||||||
3 | 建筑外窗台(或窗护栏)高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 ||||||
4 | 7 层及以上(含)的外开窗窗扇须有防松脱装置,推拉外门窗窗扇必须安 装防脱落装置 | ||||||
5 | 门窗框表面光洁、棱角通顺、无损伤 变形,与墙体间缝隙应嵌填饱满、无裂缝,按要求设置泄水孔 | ||||||
6 | 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 ||||||
7 | 外门窗应无渗漏现象 | ||||||
3、吊顶工程 | |||||||
1 | 吊顶的吊杆、龙骨及面板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 | ||||||
2 | 复验情况 | ||||||
3 | 木龙骨和木面板的防火处理、金属吊杆和龙骨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规 范和专项方案的要求 | ||||||
4 | 吊杆、龙骨的间距、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及专项方案要求 | ||||||
5 | 吊杆不得与安装管线的吊杆混用,超过3kg的灯具、电扇等设备应设置独立吊挂结构,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 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的龙骨上 | ||||||
6 | 吊顶面板封闭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 设备的安装、试压、调试等隐蔽验收内容 | ||||||
7 | 面板安装方式、拼缝处理工艺符合设计及专项方案要求,表面平整,不应 有翘曲、裂缝、缺损等外感质量缺陷 | ||||||
4、轻质隔墙工程 | |||||||
1 | 轻质隔墙采用的龙骨、墙面板材、玻璃等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 | ||||||
2 | 复验情况 | ||||||
3 | 隔墙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安装应牢固 | ||||||
4 | 隔墙外观应无翘曲、缺损、裂缝等缺陷 | ||||||
5 | 活动隔墙推拉应平稳、灵活、无噪声 | ||||||
6 | 安全玻璃使用应符合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的规定 | ||||||
5、墙饰面工程 | |||||||
1 | 墙饰面材料、粘结材料、饰面板的木龙骨、软包内衬材料等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饰面板施工所采用的木龙骨、木饰面板、塑料面板提供的燃烧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软包面材、衬板、内衬填充材料提供的燃烧性能检测报告、有害物 质含量和木材含水率检测报告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2 | 复验情况 | ||||||
3 | 饰面板(砖)的表面应平整无缺损、粘贴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板 (砖)应无空鼓 | ||||||
4 | 干挂法施工的饰面板安装应牢固、挂件应位置准确、牢固可靠 | ||||||
5 | 裱糊的壁纸(墙布)拼接处纹路应吻 合,无脱层、气泡、皱折、翘边等现象 | ||||||
6 | 软包工程的安装位置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应平整饱满、面料 拼接纹路吻合 | ||||||
6、楼地面饰面工程 | |||||||
1 | 楼地面的饰面材料、找平材料、粘结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 | ||||||
2 | 复验情况 | ||||||
3 |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其房间的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按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做混凝土翻边,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如设置挡水门槛石等措施) | ||||||
4 | 楼板上的预留孔洞应按设计及专项方案要求设置,严禁乱凿洞 | ||||||
5 | 木(竹)地板铺设前基层应作清理,铺设应无松动、行走无异响 | ||||||
6 | 块状地板与基层应粘贴牢固、无空鼓, 板块表面应无明显色差及缺棱掉角的缺陷 | ||||||
7 | 地毯铺设应连接(粘贴)牢固,表面平整,无起皱、翘边、污染等现象 | ||||||
7、涂饰工程 | |||||||
1 | 水性、溶剂型涂料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涂料的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 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2 | 水性、溶剂型涂料涂饰表面涂饰应均 匀,无漏涂、透底、起皮、裂纹等缺陷 | ||||||
8、细部工程 | |||||||
1 | 细部工程所用人造木板、天然石材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橱柜制作与安装用材的有害物质限量及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等性能检测报告应 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2 | 复验情况 | ||||||
3 | 橱(储)柜的安装位置、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表面无弯曲变形、裂缝及损坏现象,缝隙均匀 | ||||||
4 | 阳台、临空处等部位护栏的高度、栏杆间距等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护栏应安装牢固,栏板玻璃的采用应符合设计及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的规定 | ||||||
5 | 窗台板边缘、门窗套底部、台面板边缘等节点部位收口过渡通顺 | ||||||
9、厨房工程 | |||||||
1 | 采用整体橱柜的,进场时应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 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 ||||||
2 | 厨房内家用电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
3 | 橱柜的安装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或安装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应牢固 | ||||||
4 | 柜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无鼓泡、脱胶等缺陷,台面板表面应接缝平整、色 泽匀称 | ||||||
5 | 柜门安装应牢固、启闭顺畅,抽屉、拉篮开启应灵活、无阻滞现象,柜体的面板、隔板、背板等饰面做法应符 合设计要求 | ||||||
6 | 排气道系统的防串烟、防倒灌性能 | ||||||
10、卫浴工程 | |||||||
1 | 采用整体卫生间、淋浴间的,进场时应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 书和安装说明书等书面资料 | ||||||
2 | 卫浴间局部等电位联接的范围、形式、方法和部位等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 ||||||
3 | 卫生洁具安装应牢固、排水应通畅、无漏水 | ||||||
4 | 龙头、管材的接口应连接紧密、无渗漏 | ||||||
5 | 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上热下冷,平行间距应不小于 150mm | ||||||
6 | 淋浴间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 ||||||
7 | 淋浴间与相应墙体结合部位应无渗 漏,地面排水的坡向应正确、排水应通畅,活动门扇启闭灵活 | ||||||
11、电气工程 | |||||||
1 | 导管、电线电缆等主要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 | ||||||
2 | 后开凿布设的墙地面线盒槽的宽度、深度等应符合设计、规范及专项方案的要求,且不得对承重主体构件造成 破坏 | ||||||
3 | 电气线路布设的导管应外观完好、标识齐全,导管的连接方式等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且金属导管不应有锈蚀现象、塑料导管不应有碎裂现象,后开凿布设的墙地面线盒槽不 得对承重主体构件造成破坏 | ||||||
4 | 接线的分色及连接应符合设计及验收 规范的要求,电线、电缆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5 | 配电箱的箱体位置和尺寸、箱内回路设置和元器件配置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箱内开关动作应灵活可 靠 | ||||||
6 | 插座插孔的相位准确,阳台、卫生间等特殊场所的开关、插座的防护等级 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7 | 大型花灯、质量大于10kg灯具的安装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及产品安装说明书的要求,其固定装置应按规定进行 过载试验、强度试验 | ||||||
8 | 当绝缘导线接头专用接线盒(箱)位于吊顶内时,为便于检修,吊顶在该 专用接线盒(箱)附近应有检修口 | ||||||
12、智能化工程 | |||||||
1 | 户内信息箱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箱内线缆绑扎整齐 | ||||||
2 | 电视、电话和信息网络的插座面板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 ||||||
3 | 智能家居系统的设备和控制终端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
4 | 户内楼宇对讲和家庭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
13、给排水工程 | |||||||
1 | 户内采用的给排水管道、水管保温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 | ||||||
2 | 户内管道的敷设方式、支吊架间距、坡度等应符合设计、验收规范及专项 方案的要求 | ||||||
3 | 室内给水管道应有水压试验记录,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应有灌水试验记录,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 管道应有通球试验记录 | ||||||
4 | 排水管道的检查口、清扫口设置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5 | 排水塑料管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6 |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角阀、龙头应安装严密、启闭灵活、无渗漏 | ||||||
7 | 生活给水管道在交付使用前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检验 结果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 ||||||
8 | 卫生器具安装应牢固,交工前应作满水和通水试验 | ||||||
9 | 地漏、卫生器具的水封深度应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 ||||||
10 |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户内储水箱安装方式符合设计及产品要求、安装应牢固, 储水箱和管道保温层良好 | ||||||
14、通风空调工程 | |||||||
1 | 安装在户外的多联机空调(热泵)室外机组应可靠接地 | ||||||
2 | 风管的支吊架设置应符合设计、验收规范及专项方案的要求,安装应牢固 | ||||||
3 | 管道保温层施工到位,保温材料接缝部位应包裹严密、能防止冷凝水滴落 | ||||||
4 | 冷凝水排水管连接紧密,无渗漏、无倒坡 | ||||||
5 | 制冷剂管道系统的强度、气密性及真空试验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要求 | ||||||
6 | 穿越外墙的空调孔应坡向室外,不得倒坡,防止雨水倒灌 | ||||||
15、地暖工程 | |||||||
1 | 地暖系统采用的盘管材料、配件等应按要求进行进场报验 | ||||||
2 | 地暖盘管的敷设方式、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3 | 地暖盘管的接头、套管和伸缩缝设置应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 ||||||
16、市场行为 | |||||||
1 | 已办理施工许可 | ||||||
2 | 依法依规进行承发包行为 | ||||||
3 | 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 ||||||
备注 | |||||||
检查结果 | 符合项 不符合项 | ||||||
处理意见 |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执法建议□ | ||||||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