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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8/2019-21344
  • 文件编号:温瓯司〔2019〕19号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布单位: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9-04-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6 09:15 访问次数: 来源:区司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及省市关于举办2019年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组织参加此次培训考试的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未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符合《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和《温州市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温组发〔2018〕98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二、培训形式、时间

培训采取自学、网络视频学习和在线模拟考试的方式进行。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人员须先完成“温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在线学习”系统(http://fzb.wenzhou.gov.cn/)规定的4门课程的在线视频学习,再至少2次通过“执法考试在线练习”系统(http://www.zjsft.gov.cn/)的模拟考试(60分为合格),方能取得考试资格。

三、考试形式、时间

考试形式为闭卷、无纸化网上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2019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拟安排在7月份和11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督促参考人员做好考前复习,确保考试通过率。

四、组织工作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及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纳入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考核要求执法单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请各镇街、各部门高度重视,摸清底数,抓紧部署动员,原则上行政执法单位所有在编人员要做到“应考尽考”,对“应考不考”或连续两次仍不合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评优评先,一般不作为干部提任的优先推荐对象。

(一)单位行政执法证件情况统计

考虑到机构改革调整,请各单位填写《行政执法单位持证情况统计表》(附件1), 做好本单位符合执法证申领资格、应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员统计,《统计表》电子版于4月23日前报送区司法局。

(二)单位主体信息完善与资格审核

请各单位登录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系统(http://zfzg.zjsft.gov.cn:8080/bs/login),补充、修改、完善单位管理——单位详情”中的单位信息,并上传行政执法职能依据、机构编制文件、执法委托书、在编人员名单等。各单位申报执法资格考试的,进入证件管理入口提交本次执法证件申领人员基本信息,同时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区司法局,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三)考试报名工作

1.请各单位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由于“应考尽考”要求,原则上为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附件3)于5月17日前通过钉钉报送区司法局。

2.请各镇街统计符合执法证申领资格、但未经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行政编制在岗人员,填写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名表电子版(附件4),于423日前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将于5月初组织镇街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专业考试通过后再提交资格审核、报名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3.请各单位将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5)于423日前报送至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将另行组织考核,考核通过后进入执法资格管理系统提交人员信息。

  

附件:1. 行政执法单位持证情况统计表      

2.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

      3. 2019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员报名表

      4. 镇街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报名表

5.年满55周岁以上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

         行政执法单位持证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权力来源

编制数

实有数

仅省证

仅部委证

双证

持证数

持证率





















注:行政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分开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

填表单位: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文化程度

本人编制

执法岗位

职权方式

单位性质

执法类别

备注

















































































填表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说明:1、本人编制按公务员、事业、其他在编人员填写。        2、职权取得方式按法定职权、授权、受委托填写。

      3、单位性质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填写。          4、执法类别按浙府法发〔20078号文件确定的执法类别填写。

      5、单位按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类别分别填写;如属授权、委托执法的,在执法资格管理系统中的“单位管理”中完善法律依据,委托执法还要上传《行政执法委托书》。


附件3

2019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员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附件4

镇街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附件5

年满55周岁以上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人员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