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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8/2019-21328
  • 文件编号:温瓯司党〔2019〕34号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布单位: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9-06-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关于建设“清廉司法”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6 09:05 访问次数: 来源:区司法局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关于建设“清廉司法”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      

                             2019 年6月26日          

  

关于建设“清廉司法” 创建模范机关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清廉瓯海建设和市局关于建设“清廉司法”创建模范机关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设“清廉司法”、创建模范机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创建标准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当好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排头兵,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分类指导、常抓不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带行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展以“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清廉司法建设,全力打造队伍清廉、执法清正、政治清明的模范司法行政机关,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全系统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更加到位,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党风行风持续向上向好,局机关率先创建达标。到2025年,清廉建设的各项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司法”全面建成。

(三)创建标准

政治生态优化。党的政治建设明显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党的组织功能更加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司法行政执法公正。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无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问题,司法行政执法公信力强,人民群众满意度高。

正风肃纪严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实,监督执纪措施有力,发现和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有效,无姑息迁就、弄虚作假现象。

队伍干净担当。执行落实党规党纪严肃认真,无严重违反“六大纪律”和“四风”问题,无严重违反中央、上级党委和本系统铁规禁令问题。

创建措施扎实。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有力,计划方案周密,抓手载体有效,体制机制健全,督促检查经常,无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等现象。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积极培育践行“忠勇严实新”司法行政队伍职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持“五个必须”,坚决防范“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全面强化政治督察,坚决防止和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五)当好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

坚持“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把主题教育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龙头任务来抓,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认真开展政治轮训,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温州网络学堂等平台,分层次、有重点、多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系统性、有效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经常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或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严肃问责,责令整改。要定期精准研判,研究探索政治生态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机关政治生态情况的分析研判,促进党内政治生态净化修复、良性循环。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

(七)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旗帜鲜明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宗教工作篇的学习教育,深入排查、妥善处置党员参教信教问题。加强互联网宣传舆论阵地管理,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互联网纪律,正确引领舆论导向,自觉维护网络晴朗空间,积极建设良好网络生态。针对敏感节点多的形势特点,加强对新闻传播规律的研究,不断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掌握网络管控和舆论工作主导权。

三、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

(八)持续深化“机关效能”革命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推动“深化改革优环境”、“执纪监督治怠政”等有关措施的落实见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万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优化评价体系,拓宽意见建议收集渠道,坚决整治“为官不为”“庸懒散”等作风顽疾,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再上新台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监管体系。

(九)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依托上级党组织建立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党务信息,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所务公开,完善司法行政执法公开机制,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

(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加、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则,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注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利用司法行政执法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执法办案全程留痕。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廉政审核,筑牢廉政预警防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做好查漏补缺,抓住社区矫正、行业监管、行政复议、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窗口等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廉政档案、诚信档案制度,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公职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十一)全面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深化“三联三促”、“红七月服务月”、“红色细胞工程”等活动,通过机关党组织结对帮扶、结对共建、党员干部志愿服务等途径,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参与服务城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坚持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走亲连心活动,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调研,真正发扬机关党员干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积极参与“千名干部助千企”、“三服务”等专项行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四、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十二)从严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和管理,健全民主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完善要害部门、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制度、轮岗交流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党组书记选人用人情况离任检查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插手、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健全落实司法行政干部惩戒、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出国(境)管理等制度,探索建立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

(十三)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政工部门与业务科室齐抓共管,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干部思想政治分析研判制度,每年局党组至少听取1次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政工部门每半年1次、党支部每季度1次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全方位、常态化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及机关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及所属党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重视做好党员干部心理健康工作,探索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管机制,理顺情绪,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十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广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着力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实施党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巩固提升党支部“四化”建设成果,积极探索“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机关党组织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1次警示教育,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

五、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十五)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等实施办法,紧盯中央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意见列明的4个方面12类问题,严厉查处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及时查处纠正庸懒散奢、冷硬横推、欺压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老问题,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高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见效。加大法律服务队伍监督管理,大力推进行风建设。

(十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细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建立完善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做到实名举报回复率100%,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分析研判线索,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行为。

(十七)压实压紧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组主抓直管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和完善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级向下传递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层层抓实落地。党组书记要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坚守责任担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对本局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各党组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健全“一案双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力度,严格追究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责任。完善重大工作报告与工作约谈制度,开展机关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履职不力者问责力度,逐级夯实责任。组织开展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联述联评联考,全面促进机关党组织及负责人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六、引领本系统崇廉倡廉促廉

(十八)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监督执纪明察暗访。深入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分析研判机关干部思想作风状况,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坚决整治“灯下黑”现象。发挥清廉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文化。形成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的带头作用,为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开展家风家训教育,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督促机关党员干部管好家庭“微单元”,涵养清廉家风。推进“墨香单位”创建,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清廉文化活动,大力挖掘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清廉元素,推动清廉文化阵地建设。

(十九)推进清廉司法所建设

按照“执法公正、服务高效、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要求,优化办事流程,严格落实即办制要求,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培育“清廉司法所”示范点。加强司法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帮助和引导人民群众获得法律服务,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相结合,结合“万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定期对司法所进行评价,持续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七、形成创建“清廉司法”活动的良好格局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成立建设“清廉司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丁建勇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要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活动组织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清廉司法”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开展“清廉司法”创建情况,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政治督察、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创建活动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

(二十一)增强工作合力

局政治处牵头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牵头开展清廉司法所建设,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科室要主动参加“清廉司法”创建活动中来;局党组要定期听取“清廉司法”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旗帜鲜明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清廉司法”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二)营造浓厚氛围

要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传播,大力宣传“清廉司法”建设新进展,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清廉司法”建设的经验总结,充分挖掘和大力宣传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创建模范机关“一年打基础,二年抓提高,三年出成果”的要求,每年结合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对清廉机关建设进行深入总结,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复制推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