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阳光食堂”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12〕2号)精神,决定全面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
1. 加强学校食堂的领导。⑴真正落实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责任制。学校要建立校(园)长、分管副校(园)长、工会干部、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及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并制定明确的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校(园)长要对学校食堂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校(园)长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抓落实。⑵充分发挥“膳食管理委员会” (简称膳管会)的检查、监督、评议、反馈等工作职能。膳管会由行政领导、工会干部、后勤干部、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不低于50%)等组成,由分管食堂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膳管会主任。膳管会的主要职能是: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对食堂的安全卫生、饭菜质量、价格等进行检查监督;进行食堂原材料价格的市场调查,对本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价格进行比较;经常听取、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食堂不断改进工作;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议,参与对食堂工作的考核,提出对食堂工作的奖罚意见。(3)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各学校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附件1-1),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学校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4)形成合力,共同监管。各教育集团龙头学校、教育联盟牵头园负责各教育集团、教育联盟食堂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监督,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育集团、教育联盟食堂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膳食管理委员会”要形成合力,共同及时处理食堂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顺畅、平稳。
2. 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活动。⑴严禁超负荷供餐。学校食堂必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要严格按许可范围经营,严格按限定人数供餐,严禁超负荷供餐。⑵精心制订“周菜谱”。学校必须每周制订和公布“周菜谱” (附件1-2),并严格按“周菜谱”计划执行。“周菜谱”要进行营养分析,注重食物多样化,善于对各种食物进行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力求科学合理,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成长。严禁学校供应生、冷、改刀食品(如水果罐头和经改刀的西瓜、哈密瓜、番茄、苹果等水果)。⑶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对供应的所有菜肴,要有专用的食品留样盒和冷藏设备,做好48小时125克密封留样,留样食品必须登记留样时间,以备查验。
3. 完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备案工作。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学校必须填写《瓯海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备案表》(附件1-3)交教育集团龙头学校、教育联盟牵头园汇总上报给局计划财务科备案,计划财务科汇总后将备案情况抄送给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校园安全科、审计站、教育装备和勤俭管理中心等有关处室,共同监管学校食堂。
二、全面加强学校食堂收费管理
1. 学校食堂预收伙食费标准必须合理确定。食堂采用包餐制供餐方式的学校,应根据就餐天数和餐标合理确定学期收费标准。⑴就餐天数计算方法。学校可根据学期行事历计算正常就餐天数。⑵每天就餐标准。各学期的就餐标准应按照非营利的要求,根据食堂成本合理确定,每学期保持基本一致,不得随便调整。若确需调整的,学校应充分征求膳管会意见并由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⑶学期预收伙食费标准测算方法。学校根据就餐天数与每天就餐标准,计算出该学期就餐学生预收伙食费标准。其他供餐方式的学校应就伙食费标准的规定作出详细说明。
2. 学校食堂预收伙食费工作必须公示。学校在收取伙食费前将《食堂预收伙食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表》(附件2-1)做成公示牌,并在公示栏或醒目的宣传栏进行收费公示。
3. 学校食堂收费行为必须规范。⑴预收伙食费要及时上缴。学校在收取学生和教师伙食费时,应及时开具《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票据》。学校所收取的学生和教职工伙食费,原则上要做到当日收取当日全额上缴到学校食堂专户,防止截留、挪用、坐支现象。收费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并填写《瓯海区学校食堂预收伙食费明细表》(附件2-2)及《瓯海区学校食堂预收伙食费汇总表》(附件2-3)备查。⑵免费享受“营养餐”的学生不能再收取伙食费,所需伙食费由区教育局按政策直接划拨到学校食堂专户,学校要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三、全面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核算
1. 严格执行财务收支管理。学校食堂必须设立食堂专户,独立建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系统、完整、真实、连续记录食堂各项经济活动。⑴伙食费预收。学校食堂向师生预收伙食费应及时上缴学校食堂专户,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收到财政拨入的爱心营养餐补助款,也先要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根据就餐登记清单按月转收入(附件3-1)。⑵食堂收入确定。学校食堂收入的确定是根据学生实际就餐人数、天数和餐标按月结转(附件3-2),按学期结算(附件3-3),学年结清,多退少补。⑶食堂财务收支。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损益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调整,确保食堂年盈亏率控制在营业额的4%以内。
学校的食堂如果实行承包经营,也要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合理确定菜品价格,确保食堂年利润控制在营业额的6%以内。
2. 严格执行食堂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准。⑴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费及其他原料实际成本。大宗物品定点联合采购、统一使用定制的《送货单》(附件3-4),每月末必须与供货商结算;大批量购入的原材料(如:大米、食用油、冷冻食品等),须先入库,并填写《入库单》(附件3-5);根据每天需用量出库,并填写《出库单》(附件3-6),计入当日成本。⑵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必须按月造册发放。食堂聘用工作人员人数配备上限为:用餐在200人以内的食堂工作人员为4人;用餐在200人以上只供应早餐、午餐的,每增加100人可增加1名工作人员;一天供应三餐的学校,每增加50人可增加1名工作人员。
3. 严格执行会计制度。⑴凭证审核。食堂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⑵票据管理。食堂各项支出要获得合法、有效地票据(要求供货商提供收款凭证,学校不能代开),在经办人、验收人、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办理相应报销手续,并据此记账。⑶严禁学校食堂发生下列行为:①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②弄虚作假,虚列支出;③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④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四、全面加强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1. 推行物资“阳光采购”制度。采购方式主要为两类:⑴区局集中统一比选采购。食堂大米、食用油、调味副食品、肉类、冷冻品等大宗物资必须列入统一比选采购范围。(2)直接选购。用餐人数较少、交通不便的学校食堂,填写《直接选购申请表》(附件4-1),充分征求膳管会意见并由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 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物资的全面管理。⑴严格做好物资接收、验收工作。物资采购与验收管理要坚持购用分离、购验分离原则,分人负责。学校在接收配送货物时,应严格做好验收工作,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⑵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出入库工作流程。加强食堂物资出入库的管理,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现购现用的物品,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支出核算。库存实物每月盘点,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⑶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索证制度。尤其是未经过公开招投标的物资采购时,一定要做好索证工作。
3. 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作。⑴严格执行采购合同条款。食堂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的,学校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食堂管理人员要遵守学校食堂物品配送合同规定,原则上不得在非定点企业自行采购。⑵切实做好市场价调查工作。学校应通过教师购菜、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每一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填写《食堂菜价调查表》(附件4-2),做好与供应商沟通工作,及时对报价异常的供应商提出警示,若2次发现食品质量或价格有问题,或采购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过大的,报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膳食管理委员会”研究,在学校对供应商的年度考核中直接排名最后,也可以终止供应合同,上报区教育装备和勤俭管理中心备案。⑶加强对供货商日常管理。对于能保质保量且服务及时的供应商进入红名单榜,在考核上予以加分;对于因故终止合同的和弄虚作假、服务不到位、质量不能保证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学校要及时掌握学校食堂供应商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五、全面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和督查
1. 健全“阳光食堂”公示制度。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食堂事务公开专栏,将食堂的各项事务、财务往来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⑴长期公示材料: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能分工、食堂管理备案表等;⑵按时公示材料:食堂财务月报表、损益表、周菜谱、招标方案、中标单位、市场价调查表等;⑶每日公示材料:日购菜清单等。各校要自觉接受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膳食管理委员和教育、食品安全、卫生、物价等管理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食堂工作满意度。
2. 加大对“阳光食堂”创建工作督查力度。⑴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教育、食品安全、卫生、物价等管理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民主管理、物资联合采购、食品卫生安全、服务、价格、财务管理、公示等方面工作情况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⑵加强成本经营的监督力度。通过对学校食堂账务的检查等渠道加强对学校食堂经营成本的监督力度,一旦出现学校存在不正常经营的现象,立即启动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将责令学校整改,直至追究责任。⑶开展满意度测评。认真做好每学期1次以上的50%学生、家长、教师多方的食堂满意度测评(附件5-1),并汇总情况(附件5-2),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创建满意食堂。
3. 加强对“阳光食堂”财务审计工作。区教育局审计站原则上每年组织力量对20%以上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财务审计,3-5年内完成一轮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学校认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挤占学生伙食费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件:各类工作用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9日
附1-1
瓯海区学校食堂领导陪餐记录表
学校:
时间 | 年 月 日 | 星期 | 陪餐人 | 行政职务: | ||
数量评价 | ||||||
质量评价 | ||||||
食堂服务评价 | ||||||
就餐秩序评价 | ||||||
其他情况记录 |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陪餐人员签字:
附1-2
瓯海区学校食堂一周菜谱计划表(格式供参考)
学校:
在校学生数: | 实际就餐人数: | 时间: | |||
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早 餐 | |||||
中 餐 | |||||
晚 餐 | |||||
调整情况 |
备注:食堂制订周菜谱原则上应该按菜谱购菜,如确因货源供货不足进行调整,须在菜单说明。
附1-3
瓯海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备案表
一、基 本 情 况 | ||||||||||||
学校名称(盖章) | ****** | |||||||||||
地址 | ****** | |||||||||||
法人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
食堂等级 | **** | 食堂建筑面积 | **** | |||||||||
餐饮许可证号 | *** | 餐饮许可证有效期限 | 20100524-20130523 | |||||||||
经营形式 | □自主经营 □委托管理 □承包经营 | |||||||||||
供应餐别 | □早餐 □中餐 □晚餐 □点心 | |||||||||||
就餐地点 | □餐厅 □教室 □其他场所 | |||||||||||
供餐方式 | □包餐 □自购 □其它 | |||||||||||
学生人数 | 在校就餐学生总数 | |||||||||||
教职工人数 | 在校就餐教职工数 | |||||||||||
二、工 作 人 员 情 况 | ||||||||||||
食堂负责人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
食堂工作人员数 | 有健康证人数 | |||||||||||
其中:非在编管理人员数 | 非在编管理人员人均年收入(万元)) | ** | ||||||||||
其中:非在编厨师人数 | 非在编厨师人均年收入(万元) | ** | ||||||||||
其中:非在编服务人员人数 | 非在编服务人员人均年收入(万元) | ** | ||||||||||
三、伙食标准情况 | ||||||||||||
1、包餐制供餐标准(元/天·每生) | 2、自购制收费项目及标准 | 3、教职工伙食标准(元/天·每人) | ||||||||||
中餐 | 晚餐 | 早餐 | 点心 | 小计 | 项目 | 标准(元/天·每生) | ||||||
米饭、汤 | ||||||||||||
四、其他 | ||||||||||||
附注说明内容 | 本校学生食堂供餐类别:1、供应中、晚餐、早餐、点心的就餐人数有?人,伙食标准是每天每生 元;2、供应中餐的就餐人数有 人,伙食标准是每天每生 元;……… | |||||||||||
备注:此表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由学校交学区报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汇总后抄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校园安全科、审计站、教育装备和勤俭管理中心。
校长(签名):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2-1
学年第 学期食堂预收伙食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表
学校:
收费项目 | 供餐类别 | 计划就餐天数(天/学期) | 供餐标准(元/天·每生) | 收费标准(元/学期·每生)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伙食费 | ⑴类 | |||||
伙食费 | ⑵类 | |||||
伙食费 | ⑶类 | |||||
注:1、供餐类别:⑴类(中餐、晚餐、早餐、点心);⑵类(中餐、晚餐、早餐);⑶类(中餐)。
投诉电话:
附2-2
瓯海区学校食堂预收伙食费明细表
学校:(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年级 | 供餐类别 | 标准(元/学期) | 预收金额(元) | 票据编号 | 缴存食堂专户日期 | 备注 | |
月 | 日 | ||||||||
1 | 张三 | 四 | ⑴类 | ||||||
2 | 李四 | 五 | ⑴类 | 享受营养餐资助学生 | |||||
3 | 黄五 | 六 | ⑴类 | 教师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合 计 |
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注:1、供餐类别:⑴类(中餐);⑵类(中餐、晚餐、早餐);⑶类(中餐、晚餐、早餐、点心).
2、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在备注栏进行备注“教师”。
3、食堂就餐学生中有享受“营养餐”的应在“备注栏”进行备注“享受营养餐资助学生”。
附2-3
瓯海区学校食堂预收伙食费汇总表
学校:(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供餐类别 | 就餐人数 | 预收伙食费金额(元)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教职工 | 享受“营养餐”学生 | ||||
1 | ⑴类 | |||||
2 | ⑵类 | |||||
3 | ⑶类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合 计 |
注:1、供餐类别:⑴类(中餐、晚餐、早餐、点心);⑵类(中餐、晚餐、早餐);⑶类(中餐)。
附3-1
瓯海区学校爱心营养餐用餐记录表
学校: 统计日期:
序号 | 学生姓名 | 月 日— 月 日(第 周) | 学生本人签名 | ||
就餐次数 | 补助标准 | 合 计 | |||
合计(大写) |
食堂负责人: 审核人: 制表人:
说明:此表只有泽雅中小学、幼儿园要填报。
附3-2
瓯海区学校食堂 月份收入汇总表
学校: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本月就餐人数 | 本月就餐天数 | 餐 标 (元/生.天) | 本月收入 | 备注 |
学生伙食费 | |||||
营养餐 | |||||
教师伙食费 | |||||
代办伙食费 | —— | —— | —— | ||
合 计(大写) |
食堂负责人: 审核人: 制表人:
附3-3
瓯海区学校食堂伙食费结算清单
学校(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班级 | 学生 人数 | 计划数 | 实际数 | 结余数(元/生) | |||
预收伙食费 (元/生) | 就餐天数 | 伙食费 (元/生) | 就餐天数 | 餐标 (元/生.天) | |||
合计 | —— | —— | —— | —— | —— |
负责人: 审核人: 制表人:
附3-4
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定点联合采购
送 货 单
学校:
供货单位: 送货日期: 年 月 日
物品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当日市场价 | 下浮率 | 优惠后单价 | 优惠后总价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供应商签字(盖章): 经手人: 验收人:
附3-5
瓯海区学校食堂入库单
学校: 日期: 年 月 日
货号 | 品名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
合计人民币 (大写) |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 | ||||||
部门负责人: 仓库保管员: 经手人:
附3-6
瓯海区学校食堂出库单
学校: 日期: 年 月 日
货号 | 品名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
合计人民币 (大写) |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 | ||||||
收货人: 经手人: 仓库保管员: 部门负责人:
附4-1
瓯海区学校食堂物品直接选购申请表
学校名称 (盖章) | |||
地址 |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餐饮许可证号 | 餐饮许可证有效期限 | ||
经营形式 | □自主经营 □委托管理 □承包经营 | ||
供应餐别 | □早餐 □中餐 □晚餐 □点心 | ||
供餐方式 | □包餐 □自购 □其它 | ||
就餐人数 | 其中:学生 人 | 教师 人 | |
采购方式 | □跟标 □自购 | ||
申
请
理
由 | |||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2份,学校执1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份。
附4-2
瓯海区学校食堂菜价调查表
学校: 单价:元/斤
菜品名称 | 供应单位 | 购买价 | 调查价 | 价差 | 建议 |
注:①学校调查组人员不定期调查,取当日样品到市场作价格调查,填写调查表并交给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调查人员每一个月至少调查1次,取当日样品到市场作价格调查,填写调查表,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②价差是指当日食堂购买价与当日调查的市场价的差额。购买价高于市场价的记“+”,购买价低于市场价的记“-”,购买价等于市场价的记“0”
③凡购买价偏高于调查价的,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和膳食管理委员会研究后,及时做出处理意见,2次发现问题的,可终止供应合同。
④此表学校内部人员调查和膳食管理委员会调查时,分别填写。
调查单位:
调 查 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5-1
瓯海区学校食堂满意度测评表
学校: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测评内容 | 满 意 | 不满意 |
食堂环境卫生 | ||
食品安全 | ||
饭菜样数 | ||
饭菜质量 | ||
饭菜价格 | ||
服务态度 | ||
你对食堂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
参加测评人员身份:教师( )学生( )家长( )
附5-2
瓯海区学校食堂满意度测评情况汇总表
学校: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测评内容 | 满意(合计) | 不满意(合计) | 满意率 |
食堂环境卫生 | |||
食品安全 | |||
饭菜样数 | |||
饭菜质量 | |||
饭菜价格 | |||
服务态度 |
食堂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