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
为进一步保障2019年秋季开学工作平安有序,夯实校园安全基础,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秋季开学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前夕,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以下简称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在先、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理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学校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把保质保量完成这次检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以部署,切实做到隐患排查细而又细,整治措施实而又实,责任落实严而又严。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查清校园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 校园消防安全
集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控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灭火设施设备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并能有效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保)装置是否补装或更换。各学校要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归类、建档,逐条梳理建立“整治清单”,开学前要落实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全面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食堂、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高层建筑和校内在建工地等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对实验室电器设备的检查,特别是暑期停用的设备,要确保断电且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复电时因瞬间电流过载引发事故。在学生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室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学校教职员工助动车(电瓶车)实行集中充电、集中停放管理,严禁私拉乱接充电与随意停放。要加强食堂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加强对食堂安全用气(油)的安全检查,定期清洗油烟机,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禁止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全区学校要推广使用管道燃气,对暂无法进行燃气管道改造的,要使用金属波纹管代替塑胶软管,并安装过流截断保护装置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确保用气安全。
(二) 校舍安全
全面检查校舍安全,明确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整改校舍安全隐患。一是校园建筑安全,对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风雨操场、体育馆等人群密集场所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二是校园建筑施工安全,全面检查学校在建工地是否按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是否做到施工区与校园有效隔离,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的相关要求规范施工,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三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是否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三) 校园卫生防疫安全
秋季开学期间是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易发期,各校要结合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对学校卫生做好全面检查。检查食堂大宗食品是否采取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是否已索取米、油及肉类等大宗食品进货商店或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检查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建立完善贮存、加工、留样、消毒等制度并上墙,是否对所有餐饮器具容器进行定期的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检查校园小卖部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模式有无引入品牌超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有无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有无进行进货查验、保存进货票据的台账,有无存在销售“高糖”食品、“三无”、过期食品等现象。有无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检查是否设置医务室及配置专兼职医务人员或保健教师,是否制定落实晨检、缺课追因登记和传染病信息报送制度,是否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包括“登革热”校园消杀工作)工作,“直饮水”水质是否按规定做好水质检测。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要以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晨检、通风消毒、因病缺课监测和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有效防控校园手足口、病毒性腹泻、流感、结核病、水痘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 学生交通安全
按照国务院《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师生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是否全面掌握中小学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乘车情况并建立档案。检查学校是否制定落实校园内车辆行驶、停放和限速的有关规定(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进出校门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提醒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拒绝乘坐“黑校车”、“四小车”等车辆,同时在校门口设立学生接送车安全监督岗,及时监督制止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附近50米区域,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防护栏、隔离墩、车辆减速装置等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五) 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按照《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瓯海区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环境、学校“三防”措施落实及校园周边治安管理情况,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三防”建设措施是否落实,保安人员是否按照标准配齐并持有保安员证;二是学生溺水事故防范,重点检查暑期“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的落实情况和校园及周边水域的隐患排查情况,实地查看有可能引发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有无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和提示语,防溺水倡议书、告家长书、暑期学生防溺水短讯提醒等措施有无落实;三是检查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经营、交通、治安状况,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制止或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上报镇街或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整治。
(六) 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配置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学校是否建立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台账(使用单位及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台账,隐患排查和治理台账)并全面实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查、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上岗证,设备依法申报检验,有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有效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七) 实验室危化品安全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登记以及实验废弃危化品处置要有专用记录本(购、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并要有专人签字);检查危化品的贮藏是否符合要求(贮藏室要干燥、通风、防盗、库门双人双锁管理、分类贮存、隔离存放并保持安全距离)且所有危化品要全部入室管理,检查危化品室是否配置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药品防火灭火知识,检查危化品室是否有设置强制通风设备并定时开启,是否有安装防爆灯和空气开关(开关须安装在室外),学校危化品室是否有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入侵报警装置。
三、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秋季开学安全宣传教育
各校要结合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集会疏散安全、交通安全等教育。
开学第一堂课,各校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学生特点,精选安全教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为新学期安全教育开好头。
开学第一周,各校要更新安全教育、平安创建专栏及标语,各班级黑板报要开辟安全知识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认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从开学第一天起,各校要坚持开展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最后一分钟安全教育,广播“中小学校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提示语(录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时刻重视安全上下学。
四、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 学校自查。各学校要对照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要求,全面深入地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检查结束后,请于2019年9月9日(星期一)前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填写报送《瓯海区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用表》(操作步骤:登录智慧教育云平台--评比--参加项目--找到“瓯海区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用表”--点击“查看详细”--点击“新增”--认真增写各项目--点击“保存”--再次核对填写内容--点击右上角“我要提交”)。
(二) 联合督查。开学前后,局机关联系镇街(学校)工作组人员和责任督学将根据《瓯海区教育系统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对学校进行督查,以明查暗访、听汇报、查台账、召开座谈会、随机调查等形式逐校开展安全检查、评估。局机关各联系镇街(学校)工作组请于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前将《瓯海区教育系统安全检查表》和督查情况总结报送局校园安全科。
(三) 整改落实。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排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隐患台账。对一般隐患要实行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规定期限、挂牌促改,或向属地镇街和区教育局报告,积极争取整改,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五、落实责任,确保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要建立健全机制,层层传导安全责任,各校要围绕排查、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专人进行签名登记、归类、建档,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建立日常检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整治台账,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示并实行领导挂牌整改落实制度,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工作全过程受控,形成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工作问责制,对责任不落实、安全检查工作不重视、发现隐患后整改不到位,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瓯海区教育系统安全检查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教育系统安全检查表
单位 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检 查 内 容 | 校园安保管理 | 1.校园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 | 是□ 否□ | |||
2.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实行严格的身份审核、登记制度 | 是□ 否□ | |||||
3.是否有单位或者个人在校园周边(200米以内)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的情况 | 是□ 否□ | |||||
4.是否有单位或者个人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上开展工程建设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全的情况 | 是□ 否□ | |||||
5.学校(幼儿园)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具体配备标准:非寄制学校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寄宿制学校、走读寄宿混合制学校均按照师生员工总人数为100人以下的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300名师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标准执行。涉及多校区的学校,其每个校区按在校师生实际人数根据上述标准,独立配备专职保安员)。 | 是□ 否□ | |||||
6.保安有无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上岗证 | 有□ 无□ | |||||
7.保安能否正确操作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可要求操作监控回放等) | 能□ 不能□ | |||||
8.是否按执勤人数配备 | 防暴头盔(1顶/人) | 是□ 否□ | ||||
防护盾牌(1副/人) | 是□ 否□ | |||||
防刺背心(1套/人) | 是□ 否□ | |||||
防割手套(1副/人) | 是□ 否□ | |||||
橡胶警棍(1支/人) | 是□ 否□ | |||||
强光电筒(1只/人) | 是□ 否□ | |||||
自卫喷雾剂(1支/人) | 是□ 否□ | |||||
安全钢叉2套 | 是□ 否□ | |||||
9.自卫喷雾剂是否在保质期内 | 是□ 否□ | |||||
10.物防设备是否摆放整齐,便于取用 | 是□ 否□ | |||||
11.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保安员是否携戴头盔、防刺背心、橡皮棍、哨子等防护装备上岗执勤(可回放监控查) | 是□ 否□ | |||||
12. 校园门口是否设置与公安联网的“全球眼”监控装置 | 是□ 否□ | |||||
13.学校门卫值班室、学生宿舍楼值班室、安防监控室是否安装有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 | 是□ 否□ | |||||
检 查 内 容 | 14.保安人员是否会操作一键报警器、撤销一键报警 | 是□ 否□ | ||||
15.是否安装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带存储功能,保存30天以上,监控时间误差不超过30秒) | 是□ 否□ | |||||
16.重点部位是否安装有监控探头 | 学校出入口 | 是□ 否□ | ||||
主要通道 | 是□ 否□ | |||||
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 | 是□ 否□ | |||||
其它重点部位 | 是□ 否□ | |||||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 17.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 是□ 否□ | ||||
18.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查看台账) | 是□ 否□(是□ 否□) | |||||
19.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查看台账) | 是□ 否□ | |||||
20.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宿舍楼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 | 是□ 否□ | |||||
21.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 | 是□ 否□ | |||||
22.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 是□ 否□ | |||||
2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 是□ 否□ | |||||
24.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是否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 是□ 否□ | |||||
25.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台账或记录) | 是□ 否□ | |||||
26.电气线路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台账或记录) | 是□ 否□ | |||||
27.门卫室、宿舍楼是否存在使用明火或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现象 | 是□ 否□ | |||||
28.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是否规范 | 是□ 否□ | |||||
29.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有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 是□ 否□ | |||||
30.实验室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防入侵装置是否开启) | 是□ 否□ | |||||
31.学校(幼儿园)每年是否对教职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台账) | 是□ 否□ | |||||
32.教职员工是否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重点食堂员工)(现场测试) | 是□ 否□ | |||||
33.中小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不少于2课时 | 是□ 否□ | |||||
34.学生宿舍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或安装点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 是□ 否□ | |||||
35.是否有违规住宿(教学区是否有住人,宿舍区是否有使用明火) | 是□ 否□ | |||||
36.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台账或记录) | 是□ 否□ | |||||
37.瓶装液化气瓶存放、使用是否规范 | 是□ 否□ | |||||
38.是否使用金属波纹管代替塑胶软管 | 是□ 否□ | |||||
39.是否安装过流截断保护装置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 是□ 否□ | |||||
40.是否定期清洗食堂油烟管道(记录或凭据) | 是□ 否□ | |||||
41.是否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管理(严禁在地下室、架空层及室内楼道等不敞开的场所进行充电) | 是□ 否□ | |||||
42.是否建有微型消防站(是否寄宿制学校) | 是□ 否□(是□ 否□) | |||||
43.是否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训练(台账) | 是□ 否□ | |||||
44.是否每年组织消防安全演练(以年度为一个周期)(台账) | 是□ 否□ | |||||
45.是否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现场测试) | 是□ 否□ | |||||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 46.学校食堂是否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 否□ | ||||
47.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是否过期 | ||||||
48.许可证是否上墙 | 是□ 否□ | |||||
4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制作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水果、现榨果蔬汁等工作人员及烹饪厨师)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 | 是□ 否□ | |||||
5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制作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水果、现榨果蔬汁等工作人员及烹饪厨师)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过期 | 是□ 否□ | |||||
51.有无餐具消毒设施及是否正常使用 | 有□ 无□ (是□ 否□) | |||||
52.食品油、猪肉、食品添加剂是否有购物凭证或进货清单(凭证/清单) | 是□ 否□ | |||||
53.是否有过期、腐败变质食品、调味品 | 是□ 否□ | |||||
54.是否有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 | 是□ 否□ | |||||
55.食堂仓库是否设置挡鼠板 | 是□ 否□ | |||||
56.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 | 是□ 否□ | |||||
57.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进行水质检测 | 是□ 否□ | |||||
其他 | 58.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 | |||||
59.扫黑除恶宣传教育 | ||||||
60.基建修缮项目安全保障措施 | ||||||
检查 人员 |
根据有关规定,针对以上第 条存在的问题,请贵校(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两联,一联存档、一联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