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村,各科室、站所:
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泽雅镇优化调整部分行政村规模的批复》(温瓯政发〔2019〕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用东升村等24个村民委员会印章,原麻芝川村等66个村民委员会印章停止使用。印模附后。
泽雅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印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