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8号)精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幼儿)全面发展,全面展示我区广大中小学生(幼儿)艺术才华,结合“迎亚运,我先行”主题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第五届少儿声乐大赛、第三届少儿器乐大赛、第七届独双三舞蹈大赛(以下简称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
各校要根据“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活动方案和各项比赛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强化育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切实抓好各项活动,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区级比赛。主办单位将在区级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附件:
1.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组委会名单
2.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活动方案
3. 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比赛规程
4.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规程
5. 摄影比赛规程
6. 剪纸比赛规程
7. 立体造型比赛规程
8.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附表
9.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活动安排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顾 问:王 芬 瓯海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金朝辉 瓯海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沈显武 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组 长:秦 毅 瓯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文杰 瓯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王培秋 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金国敏 瓯海区委宣传部文化事业产业科科长
谢建成 瓯海区教育局学生科科长
项炳晓 瓯海区文广旅体局公共文化管理科科长
付学献 瓯海区教育局团工委书记
成 员:黄德靖 区教师发展中心综合部主任
谢乐燕 瓯海区文化馆馆长
朱洁如 区教师发展中心音乐研训员
郑秋珠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副校长
章艳娟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副校长
陈 辉 瓯海区实验中学副校长
林建文 瓯海区梧田一中副校长
吴育忠 瓯海艺术实验小学校长
蔡妙妙 瓯海区艺术学校校长
程艳艳 瓯海区第一幼儿园园长
贾令厨 瓯海区第二幼儿园园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区教育局415),联系人:付学献,电话:88585665,668448。
附件2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对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展示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三、内容要求
围绕主题,展现我区中小学生(幼儿)在党的十九大精神鼓舞下,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区中小学生(幼儿)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勇于探索、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式上要凸显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
四、活动项目
共13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设有声乐、舞蹈、器乐、戏剧(含戏曲)、朗诵、微电影6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7个项目。除微电影外,其它项目均以现场比赛方式进行。
五、承办单位
1.绘画、剪纸:瓯海艺术实验小学
2. 书法、篆刻:瓯海区实验中学
3. 设计、立体造型、摄影: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景山校区
4. 独唱、独奏:瓯海区艺术学校
5. 朗诵、独舞、幼儿组独唱:瓯海区文化馆
6. 合唱: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7. 合奏、戏剧、群舞:瓯海区梧田一中
8. 幼儿组独奏:瓯海区第一幼儿园
9. 幼儿组独舞:瓯海区第二幼儿园
六、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区中小学生(含中职生)、在园幼儿。比赛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
1. 小学组表演类集体项目分A组(18个班级及以上)、B组(18个班级以下及新居民子女学校)。
2. 幼儿组个人赛项目为独唱、独奏、独舞,参赛对象为全区在园幼儿;集体项目为群舞,参赛对象为全区公办幼儿园。
2.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中职生个人比赛项目由景山校区牵头组织评比,区级获奖名额由组委会指定;集体项目参加区级中学组比赛。
七、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各校开展活动(2月—3月中旬)。
2. 第二阶段:区级各项比赛活动(3月下旬—4月中旬)。
3. 第三阶段: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市中小学艺术节(4月5日-25日)。
八、名额分配
1. 独唱、独舞、独奏3个项目,幼儿园以21个联盟园为单位,由牵头园组织初赛,每个联盟园每项不超过3个名额(其中以瓯海机关幼儿园、三垟第一幼儿园为牵头园的联盟园不超过2个名额);小学、初中每项不超过1个名额。
2. 绘画、书法、篆刻、剪纸、设计、立体造型6个项目,小学18个班级及以上(不含新居民子女学校)每项不超过2个名额,18个班级以下(含新居民子女学校)每项不超过1个名额;初中24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个名额,24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2个名额;书法项目不分高、低段,分硬笔、软笔,具体报哪个类别由学校确定。
3. 摄影项目各小学、初中不超过1个名额。
4. 合唱、合奏、群舞、戏剧(含戏曲)、朗诵5个项目,各小学、初中、职中每项不超过1个名额;公办幼儿园集体项目只参加群舞一项,各园不超过1个名额。
个人比赛项目各校均需在校级层面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区级比赛,未经校级选拔直接上报的,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况取消参赛资格。对弃赛名额,组委会将予以统筹安排。
九、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 优秀组织奖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对象为小学和中学(幼儿园不参与评奖),采取自行申报制,由组委会集中组织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 加强组织领导,主题突出,工作落实,活动策划新颖、富有创意、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能激发充分激发学生参与艺术节活动积极性;
2. 层层发动,班班开展,学生参与率达90%以上,学生和家长满意率高;
3. 节目(作品)报送及时,各类报表填写准确无误;服从管理,文明参赛,精神风貌好;
4. 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
申报参选的中小学必须在2019年3月29日前提供本校活动方案和参与学生名单(比赛现场图片不超过5张,获奖结果可在学校所有比赛结束后上报),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送至532110633@qq.com。
(二) 优秀承办奖
1. 有承办方案,工作落实,氛围浓厚;
2. 活动组织有序,各项措施到位。
(三) 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总获奖比例为选送节目(作品)的60—70%。其中一等奖占获奖节目(作品)的15%,二等奖占获奖节目(作品)的30%,三等奖占获奖节目(作品)的55%。集体类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为100%。
(四) 指导师奖
1.本次比赛荣获一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2.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校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逾期不予补报);
3.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3人以上)指导师可最多上报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十、注意事项
1.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表格及有关材料,有特殊情况或需求应提早联系承办单位。出现多报的以上报顺序排列,排在后面的视为无效;漏报的视为弃权。
2. 个人比赛项目不占分配名额情况说明: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增加一个相关项目参赛名额,此名额不计入分配名额之内;在2018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中获作品类一等奖、表演类二等奖及以上的选手,其本人可直接参加区级比赛,此名额不计入分配名额之内;承办学校增设一个相应项目的参赛名额,此名额不计入分配名额之内。
3. 上报单位在上报节目报名表时须注明属何种类型直接参加区级比赛,否则不予认可。
4. 各选手务必准时参赛,迟到者,其作品成绩酌情扣分。
5. 选送参加市、区级比赛项目,学校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专人带队,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安全。
6.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含戏曲)比赛规程
一、项目设置
(一) 声乐:分独唱(1—3人)和合唱(小合唱:4—15人、大合唱:16—40人)。
(二) 舞蹈:分独舞(1—3人)和群舞(4—36人)。
(三) 器乐:分独奏(1—3人)和合奏(小合奏:4—15人、大合奏:16—65人)。
(四) 朗诵:群诵(4—8人)
(五) 戏剧(含戏曲):(4—10人)
二、参赛要求
(一) 声乐
1.独唱(1—3人)演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4分钟;合唱暨瓯海区中小学“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分小合唱和大合唱,小合唱人数为4—15人,演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大合唱人数为16—40人,演唱2首歌曲(其中至少有1首为中国作品),时间8分钟之内。
2.初中组、小学组独唱一律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幼儿组独唱可使用音乐伴奏带;合唱除钢琴伴奏外,可加入适当色彩乐器,但人数不得超过5人。所有声乐节目不得使用伴奏带(表演唱除外),提倡无伴奏合唱。合唱的指挥必须是本校师(在编)生(在籍),合唱的伴奏不受此限制,独唱、小合唱不设指挥。
3.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
4.演唱外文歌曲,报名时须提供歌词中文翻译电子稿。
(二) 舞蹈
1.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群舞,人数4至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
3.本校师(在编)生(在籍)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外聘人员原创作品和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4.舞蹈比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 器乐
1.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4分钟;小合奏人数为4—15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5分钟;大合奏人数为16—65人,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
3.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4.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备;
5.无扩音设备(特殊乐器除外)。
(四) 朗诵
1. 朗诵作品文体不限,内容健康,须使用普通话,人数4—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配乐朗诵可用伴奏带;
2.报名时需提交朗诵内容文稿电子版;
3.原创朗诵不加分。
(五) 戏剧(含戏曲)
1.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人数4至10人,不符合时间规定和人数要求的比赛时分别扣0.05分;
2. 形式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主要语言须使用汉语);
3.本校师(在编)生(在籍)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外聘人员原创作品和改编的校园剧或课本剧不列入加分范围;
4.承办单位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桌椅,其它道具自备;
5.道具高度不超过1.5米,宽度不超过60厘米,长度不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公斤;
6. 承办方提供LED背景,参赛选手如需使用,请提供常见可播放的音、视频格式文件、PowerPoint格式文件。
三、其他要求
(一) 各校参加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 各校要严格审查参赛节目内容,保内容健康,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 各校需填写《“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参演节目(声乐、合唱、器乐、器乐合奏、舞蹈、群舞、戏剧、朗诵)报送表》(附表1)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附表2),于4月3日前通过瓯海智慧云平台“评比”系统进行申报(http://ping.ohedu.cn);
(四)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在园幼儿(除独唱、合唱的伴奏,合奏的指挥外),如有发现冒名顶替或外聘外校学生者取消比赛成绩;
(五) 合唱、合奏、朗诵、群舞、戏剧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参赛队伍不得违背上述规定,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 一所学校在一个组别一个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或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
附件4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规程
一、作品要求
(一) 绘画:分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漫画等。高中组为素描现场命题写生。绘画作品要求构思、技巧上有所创新。时间3小时。
(二) 书法:硬笔和毛笔均可参赛,书体不限。不分高、低段,时间2小时。
(三) 篆刻:刻印章一方,规格不限。时间2小时。
(四) 设计:围绕主题(主题比赛时下发),在封面设计、邮票设计、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中任选一种形式,手绘完成。时间2小时。
二、其他说明
(一)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均为现场统一命题。
(二) 现场比赛所需用品除纸张由各承办单位提供外,其余一律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现场比赛提供的用纸规格如下:
1. 绘画
(1) 国画:四尺三开;
(2) 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版画、素描:四开;
(3) 卡通画:四开或短篇4格(每格16开)两种规格。
2. 书法:四尺三开宣纸和硬笔练习用纸;
3. 篆刻:将刻好的印章拓印在30×40cm规格的宣纸上。
4. 设计:提供四开纸一张
(三) 所有资料及习稿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四)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 各校需填写《“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美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设计、剪纸、立体造型、摄影)报送登记表》(附表3),并于3月18日前通过瓯海智慧云平台“评比”系统进行申报(http://ping.ohedu.cn)。
附件5
摄影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 由承办单位组织参赛选手统一到指定场所现场拍摄作品。
(二) 参赛选手自备相机、三脚架等拍摄所需器材,必须使用数码相机,必须带数据传输线(用于将储存卡内的照片上传至电脑)。
(三) 比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的方式进行,上交现场拍摄的CF卡内除当日比赛拍摄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内容,经审核后现场选3张作品拷入指定的电脑内保存,照片统一由承办单位冲洗。
(四) 不得使用无人机拍摄,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二、其他说明
(一) 各校参加摄影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 各参赛选手需上交一张单寸彩色照片用于制作参赛证。照片直接发送至承办单位联系邮箱。
(三) 各校需填写《“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美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设计、剪纸、立体造型、摄影)报送登记表》(附表3),并于3月18日前通过瓯海智慧云平台“评比”系统进行申报(http://ping.ohedu.cn)。
附件6
剪纸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 统一命题,现场比赛,比赛时间3小时。
(二) 作品有创意,有具体名称。
(三) 参赛选手自备剪纸工具,包括剪刀、刻刀、笔、尺、胶水、橡皮、垫板。
特别说明:不得使用带有剪纸元素图案或留有之前使用痕迹的工具。如:垫板留有前次刻纸的压痕或工具带有图案,须将工具复原或去除图案,方能入场。
(四) 现场比赛用纸由承办方统一提供,选手不能自带纸张及辅助用品,作品尺寸不大于配纸规格。
标配用纸:A3封塑片一张(衬套作品用),各色8开用纸若干(刻剪作品可按需剪裁使用),A3白纸一张(衬垫作品放封塑片内),作品标签一枚(填写个人信息后贴封塑片背面右下角)。
二、其他说明
(一) 所有资料及习稿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二) 各校参加剪纸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 各校需填写《“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美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设计、剪纸、立体造型、摄影)报送登记表》(附件3),并于3月18日前通过瓯海智慧云平台“评比”系统进行申报(http://ping.ohedu.cn)。
附件7
立体造型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 现场统一命题,比赛时间为3小时。
(二) 作品要有创意,主题突出。
(三) 形式包括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四) 所有比赛材料选手自备。
二、其他说明
(一) 各校参加立体造型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 各校需填写《“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美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设计、剪纸、立体造型、摄影)报送登记表》(附表3),并于3月18日前通过瓯海智慧云平台“评比”系统进行申报(http://ping.ohedu.cn)。
温瓯教学〔2019〕51号 附件8:“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附表.xls
温瓯教学〔2019〕51号 附件9:“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暨瓯海区少儿声乐、器乐、舞蹈大赛活动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