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10:07 访问次数:33 来源:区教育局

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0号)精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委托温州市瓯海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开展2018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8531前经区教育局审批持证的全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以下合称民办学校)。

二、年检内容

检查民办学校2018年度依法办学、内部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 年检评估指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得评为优秀:

1. 专任教师社保参保率不达100%

2. 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幼儿园不达100%、中小学不达90%

3. 专任教师资格持证率不达100%

4. 幼儿园教学出现小学化看管式倾向;

5. 中小学、幼儿园单位教职工工资未通过银行代发且不整改;

6. 一年内,被省市平安建设明察暗访通报2次及以上、或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或5人以下群体食物中毒事件;

7. 经查实的各类投诉达2次及以上;单位被全区通报批评的。

() 年检评估指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1. 办学资质不齐全或失效;

2. 出现虐童等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3. 一年内,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或5人及以上食物中毒事件、或传染病失控事件;

4. 校外培训机构帮助中小学校违规招生,举办与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

5. 区年检评估量化总分低于60分。

三、年检程序

第一阶段(4月底前)自评阶段。各民办学校认真对照年检要求进行自查,做好台账整理等工作。以下6项材料,交区级检查组带回:自查报告;②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通知》的附件123④20185-12月银行代发工资回单复印件;校舍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另须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各民办学校于5月初将自查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传至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zoh.zjzwfw.gov.cn),进行网上申报,区教育局进行网上预审。登记机关的年检工作,民办学校在完成登记机关的网上预审等前期事项后,后期工作可由区教育局免费帮代办(相关材料由区级检查组一并带回)。

第二阶段(5月底前):检查阶段。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年检工作组,对全区民办学校采用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检查主要方式:听取学校自查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师生个别访谈等。

第三阶段(6月底前):公布结果。区教育局在相应的媒体上发文公布年检结果,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和合格者年检予以通过,不合格者年检不予通过并取消相关奖励与补助。同时,年检结果作为本学年学校发展性评估的重要参考。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登记表

2. 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年检评估量化表

       3. 2018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估量化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3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

20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办学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期: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制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办学等级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举办者


联系电话


办学许可证号


法人登记证号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


总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产权所属(自有、租赁)


班级数


学生数


教职工总人数


专任教师人数


教师资格证人数


教师职称人数


参加社保人数


教师资格证率


教师职称率


参加社保率


专任教师学历人数

硕士


本科


大专


高中















   课程设置一览表(仅校外培训机构填写)

序号

专业名称

班级数

1






2






3






4






5






                  可另附纸。

教职工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教师资格证

类别

社会养老

保险

年薪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本单位共有教职工    人,其中专任教师   人:学历合格率   %,教师资格持证率   %,职称率   %,社保参保率    %,平均年薪     万元。

社会养老保险填写:机关事业、企业(本单位、外单位、农保、个人、其他)、无;

教师资格证类别填写: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


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

  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年检评估量化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考核要点及分值

自评得分

区评

估分

A1

依法

办学

10

B1

办学

资质

C1.办学证照(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一票否决项:三证需齐全有效,任何一证缺失或失效则年检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B2

法人

治理

5

C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党组织(拓展、联合)、工会(联合)、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完善(2分)。章程规范,并经审批(登记)机关备案(2分)。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理(董)事会与校长职责分明(1分)。



B3

规范

诚信

5

C3.办学()规模适宜(2分。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超过规模不得分;平均班额不超过40人的得满分、不超过45人的得1分、超过45人的不得分。幼儿园一个园区幼儿总数不超过500名,超过的不得分;省一、二级平均每班幼儿30人左右、小班适当减少、大班不超过35人,省三级小、中、大班分别不超过303540人,每班平均超5人以内扣1分,超5人及以上不得分)。

C4.招生规范(2分);自媒体、校名、校牌、招生简章等合法、规范、准确(1分)。

A2

师资

建设

40

B4

保障

待遇

22

C5.按规定配足配齐专任教师(4分。台账、现配备情况相结合。省一、二级幼儿园专任教师班师比1:2,省三级、准办级班师比1:1.5



C6.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年平均工资达我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8238元的100%90%80%8分、6分、4分);非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100%,或较上年度有增长,未达成或未增长不得分(8分)。

C7.专任教师社保参保率100%(★10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1分)

B5

学历资格

职称

18

C8.校(园)长持证上岗1分),专任教师合格学历100%1分),幼儿园高一层次学历达100%、中小学达90%及以上(★2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1分)。



C9.幼儿园专任教师资格持证率达100%(★10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1,低于70%的不得分)。中小学专任教师资格持证率达100%(★6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1,低于70%的不得分);中小学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C证持证率不低于75%4,每降1-5个百分点扣1分)。

C10.新居民子女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有专业技术职称达30%50%,非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专任教师有专业技术职称达60%80%2分、4分)。

注:C7C8C9中带指标有扣分的,年检不得评为优秀。

A3

教育

教学

20

B6

理念

贯彻

10

C11.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文本规范(1分);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符合学校发展实际(1分);发展规划有效落实到学年工作中,学年工作计划与发展规划具有较高关联度(1);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有效推进,有根据发展规划的自我评价方案(1分);每学年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在自评基础上适时调整规划目标(1分)。



C12.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健全(2分)。学校全面开展四品八德教育;幼儿园无小学化看管式倾向,无虐童等师德恶性事件3分,经查实有小学化看管式倾向的年检不得评为优秀,有虐童等恶性事件的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B7

教育教学

10

C13.中小学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教学常规落实;幼儿园强化一日生活皆课程理念,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每天两小时的户外活动(2分)。



C14.开展校(园)本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见实效(2分);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人均年培训经费单位支出达400元(2分)。

C15.建立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2分);重视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各级各类活动、比赛成效明显(2分)。

A4

安全

保卫

15

B8

安全

管理

15

C16.组织机构(4分):校园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齐全、安全预案科学(1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位(1分);每学期开展消防等安全演练至少一次以上(1分);已投保校方责任险(1分)。



C17.三防建设(4分):按规定配齐持证上岗的专职保安人员(1分);安保八大件、110报警器、视频监控等技防设备齐全、运行正常(1分);灭火器、消防栓等等消防设施配置齐全、运行正常(1分);安保、消防每日五巡查巡查正常,记录详实(1分)。

C18.排查整改(2分):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隐患排查、整改及时,记录齐全(1分);省市区平安建设明察暗访无被通报问题(1分)。

C19.食品卫生(5分):食堂、小卖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1分);饮食卫生管理要达到有关规定要求,食堂等级量化达到ABC级(3分、2分、1分);无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1分)。

注:一年内,被省市平安建设明察暗访通报2次及以上、或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或5人以下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安全管理(15)”不得分且年检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或5人及以上食物中毒事件、或传染病失控事件,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A5

财务

管理

15

B9

财务

管理

15

C20.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1分),有专业的专兼职会计人员,职责明确(1分)。



C21.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1分);有专业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分)。

C22.票据合法,收退费规范(2分);无经查实的伙食克扣、收费等投诉(4分,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包含但不仅限于伙食、收费投诉,经查实达2次及以上、单位被全区通报批评的,年检不得评为优秀)。

C23.单位教职工工资通过银行代发(5分,提供5-12月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回单,未达要求且限期内未整改的,年检结果不得评为优秀)。2019年度年检要求:学费(保育费)等收入全额存入基本户,收支规范。

附加

A6

品牌创新

10

B10

品牌创新

10

C24.本年度学校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进步,有力推进品牌创建。当年获得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4分;当年获得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当年成立教育集团、升等创优已发文通过的,每项加2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C25. 学校积极创新并有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在全市实质性推广(不含主办市级活动)的加4分,在全区实质性推广的加2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得分(满分110分)



 

附件3

温州市瓯海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

2018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量化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考核要点及分值

自评

得分

区评

估分

A1

依法

办学

20

B1

办学

资质

10

C1.办学证照(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齐全有效(三证齐全且有效得10分,任何一证缺失或失效为0分)。



B2

法人

治理

10

C2.章程规范,并经审批(登记)机关备案(4分)。



C3.法人治理结构清晰,理(董)事会与校长职责分明(3分)。

C4.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明,管理制度齐全(3分)。

A2

规范

办学

40

B3

行为

规范

40

C5. 依法办校,指导思想端正;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培训机构名称规范、统一(5分)。



C6.无擅自设立分校或教学点(5分)。

C7.无学生接送车(3分)。

C8.相应证件均在办学场所显眼处悬挂(3分)。

C9.擅自增加或变更办学层次、办学类型(2分);不帮助中小学校违规招生,不举办与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3分,有违规招生、考试的,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C10.招生简章、广告内容真实,并按规定审核备案(3分)。

C11.机构实际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内容与《办学许可证》上一致(3分)。

C12.有与办学层次、内容、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2分)。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培训(5分)。

C13.财务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3)

C14.与员工依法签订并履行聘任合同,工资按时发放(3分)。

A3

安全

保卫

25

B4

安全

管理

25

C15.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落实,预案科学,签订责任书(5分)。



C16.隐患排查、整改及时,记录齐全(5分);年度内无举办方安全责任事故(5分,有责任事故的,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C17. 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消防演习或疏散演练(5分);人防、物防、技防到位(5分)。

A4

财务

管理

15

B5

财务

管理

15

C18.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专业的会计人员,职责明确(4分)。



C19.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4分)。

C20.收退费行为规范,无乱收费现象,无经查实的投诉(4分);有专业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分)。

得分(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