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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0 20:26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

现将《瓯海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12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采购

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校服管理水平,提升校服制作整体质量,根据教育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技〔201452号)和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升校服质量的意见》(温教装〔20187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瓯海区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设立校服管理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1. 成立区级领导小组。成立由瓯海区教育局牵头、瓯海区市监局配合的瓯海区中小学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和指导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全程监控,负责学校校服征订过程的监督及合同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瓯海区中小学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瓯海区教育局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瓯海区市监局负责校服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抽检工作。

2. 成立校级管理小组。中小学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家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代表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校服的征询、参与采购、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质量安全 

1. 校服采购征询制度。学校应当听取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意见后决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确定穿着校服的学校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校服征订时要考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照顾,减免校服征订的费用,减免要求由瓯海区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统一协商,学校在签订合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根据协商的结果作相关约定。免费提供校服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采购校服数量的3%

2. 集中统一采购制度。各学校在瓯海区教育局发文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填写《瓯海区学生校服统一采购委托书》、《校服式样和数量认定意向书》,由瓯海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流程完成招标工作(具体见附件)。

3. 校服采购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至瓯海区教育局指定账户;凭《中标通知书》到瓯海区教育局签订瓯海区学生服装统一采购订购协议,约定相关的内容;中标单位凭协议与《中标通知书》到各学校签订订货合同(《学校校服采购合同》,校服技术指标、供货时间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承诺实施,明确数量、款式、供货期等具体需求;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将合同送至瓯海区教育局备案。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确定瓯海区学生服装统一采购为二年一次,学校须确保2年内使用该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价格订购校服。如2年内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或学校更换校服款式面料,学校将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说明,经瓯海区教育局确认无误并审批同意,更换其他中标供应商供货或重新组织招标。

4. 采购信息公开制度。瓯海区教育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瓯海区教育网上及时发布公告,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通过学校的网站、公告栏、公众微信号等途径,主动及时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经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校服公开采购过程与结果、校服质量标准、供货企业、采购价格、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等。

5. 校服质量检验制度。所有进入瓯海校服市场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标准委颁发的质量标准。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接收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所有批次到位后,学校或家委会可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样品,将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所有相关检测费由供货企业在投标合同的费用中注明。在招投标完成之后,瓯海区教育局向瓯海区市监局发函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区市监局进一步完善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档案并按要求录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网络版)》,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同时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将检验报告上传至温州市校服质量追溯系统,并在校服包装或吊牌处标明查询方式,供家长和学生查询。

6. 校服款式创新制度。首次统一招标采购校服款式由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在瓯海区瓯韵杯校服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中自主选择。各校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各学校应广泛动员学生、教师和有兴趣爱好的家长参与校服设计,多方征集信息,创新校服款式,力争设计出色泽搭配和谐,符合学生身心发育特征,具有时代气息,彰显校园文化的新款校服。同时建议各校服生产企业提高设计研发能力,创新校服款式,为学校提供更多反映瓯海学生风貌、经济适用的校服。

三、建立监督惩处机制,强化管理责任

1. 加强校服供应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各学校如发现校服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款式、面料、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校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要求供应商办理退赔等事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并向瓯海区教育局汇报。各学校如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应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瓯海区教育局,向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处置。根据校服质量监测结果和是否如期履约供货等守法诚信关键事项的科学检测数据和统计数据,对达到一定程度的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2. 强化校服采购管理过程中违规行为监管工作。瓯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和区教育局巡察中心全程参与学生服装采购的监督工作。各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进行校服的采购,对于不按规定采购学生服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对待校服申述,积极协调处理纠纷。对违反校服采购程序和校服管理制度的,如在采购工作中存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后,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附件: 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校服统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附件

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校服统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一、委托统一招标采购。区教育局成立瓯海区中小学校服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巡察中心、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校服统一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宜。各学校在瓯海区教育局发文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填写《瓯海区学生校服统一采购委托书》、《校服式样和数量认定意向书》,由瓯海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流程完成招标工作。

二、学校自主选择校服款式。首次统一招标采购校服款式由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在瓯海区瓯韵杯校服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中自主选择。各个学校选定学生服实物样品后提交至代理机构,各个投标供应商必须去代理机构处现场看样,并按相关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有关安全指标都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制作投标样品。

三、本次招标约有31所学校(原合同到202012月到期),共约27000人,分为小学和中学两个标段,小学标段取排名前两名投标供应商中标,中学标段取排名第一投标供应商中标。

四、招投标评分原则。本次采购校服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工艺作为要素,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经营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以及价格等因素开展采购工作。技术资信评分占70分,商务报价评分占30本次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以标书为准。

五、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以及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