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况、基层政务公开全国试点相关标准规范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统计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2号区行政中心2号楼6-7楼,电话:0577-88537845。
一、工作概况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一谋划和领导,加强专兼职人员配备,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重新修订发布了《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工作制度》《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规定》《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列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健全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严格落实。
(二)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提升,修改完善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印发修订版;打造丽岙梓上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观摩点;优化网站页面布局,规范试点领域信息发布。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全国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验收组验收,并获得住建部调研领导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三)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不断加强。2018年,为推进政务公开试点,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政务网站和公开媒体上多次宣传。其中,省政府网站录用一篇,省级媒体客户端录用一篇,市级纸质媒体录用6篇,区级2篇;另外,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也对市政服务领域试点工作予以积极宣传报道。
二、基层政务公开全国试点相关标准规范落实情况
4月份和7月份,市政服务领域分别发布了《瓯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试行版)》和《瓯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修订版)》。根据标准规范,我们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水管理、燃气管理等四个子领域均按照“五公开”要求进行信息分类布局,并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发布试点领域内信息17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单位瞄准群众需求,依托改版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领域的成就与做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79条,市政服务领域(试点)信息172条,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建议提案答复函23条,其它各类信息86条。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同比增长427.8%。此外,我们还借助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分别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53条和224条,参加温州市民议事广场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及时答复申请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范围还不够广,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也有待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八、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9年,我们将继续以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府机关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将前期试点经验拓展到更多领域上来,持续做到全领域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入完善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保持公开栏目动态调整和更新。优化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打造以网站为主、微信微博为辅的公开体系。持续改进信息公开服务,从群众需求、获取便捷性等角度入手,积极做好提升。注重细节,着眼网站布局、信息格式、内容等细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2019年1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6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参加温州市市民议事广场2次)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